之前因為家中有漏水問題,上網查了蠻多文章大部分都是直接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回答:[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關於這個共同壁,感覺好像很多人的說法都不太一樣有的人說是兩層樓中間的樓板,有的人說是同一面牆壁以及裡面的管線都算所以想請問一下,怎樣才算是共同璧呢?例如像是廚房、浴室牆壁裡面的水管在漏水的話那樣算是共同壁嗎?謝謝~
你提到廚房、浴室牆壁裡面的水管在漏水建議你找專業抓漏人員到府上,確定漏水源頭再做處理漏水問題千奇百怪,找到漏水源頭就誰(花錢)負責任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樓地板(天花板)有問題是樓上、樓下共用付擔共用牆面,如果你家的廚房漏水有可能是與隔鄰的共用牆壁中的水管出問題找到漏水源頭才是重點,如果費用不多就自己處理遇到好鄰居才有可能共用分擔訴訟勞民傷財,花時間划不來我也是昨天才處理好天花板漏水的問題自己花錢請水泥工將樓上的前陽台地磚拆掉重舖還有花台加上一層U型白鐵套上花錢只是買個安心,要不然如果那天樓上的一個不小心我家天花板就要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