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加蓋3樓,透天屋齡30年
因安全考量使用H形鋼結構並未用傳統板模,
小弟請土水師傅算整面牆4吋厚長寬(共8吋牆)
總共使用的磚塊+水泥粉光+利潤=20000元
(對方已簽字收了支票,事後又後悔)

隔壁卻估算40000元,怎麼差這麼多?
對方說必需加上兩支柱子和橫樑所支稱的力量
牆壁才能穩固,況且當初是用很粗的鋼筋.
所以要我們必須也要分攤
(註:3年前他們先蓋到4樓半)

我方認為我們並無破壞柱樑結構,何需分攤
所以僵持不下.

問題1: 假如我方自己另外砌那面牆(共12吋)還需付他方錢嗎?

問題2: 一般都是如何界定?要如何說服雙方接受?

惠請各位大大提供寶貴意見供參考謝謝!





也就是你要跟隔壁共用牆壁囉,而不是自己蓋自己的牆壁.
前屋主只搭鐵皮屋頂,隔壁加蓋時就蓋8吋牆
前屋主賣房子時向我聲明要我補貼給他們4吋牆
我也照做,沒想到出現價差問題,
早知道就要求前屋主他們先結清再談買賣房子.
他們都收支票了才反悔,可以不理會他嗎?
如果你們不共用牆壁 ,之前的2萬跟本不用給.
因為你是蓋自己牆壁又沒用到他的牆壁,
如共用壁就真的要貼人家,
就像你說的師父們會算.
只是你們隔壁覺的2萬太少了.

我最近在蓋房子,隔壁也跟我們要錢,可我不是跟他共用壁,我蓋我自己的8吋牆壁,
所以我就沒理他們,
可是目前後果是隔壁在罵!
也問建築師,建築師說沒共用壁,所以沒道理要給錢.

E2E2 wrote:
問題1: 假如我方自己另外砌那面牆(共12吋)還需付他方錢嗎?
...(恕刪)


多給兩萬吧~ 你要另砌4吋不用花錢嗎? 又浪費室內空間 吃飽撐著
很有道理哦!我曾想過如此,但不划算.Thanks
你們這樣算違建,因為你們並未申請室內變更工程,採私下解決,滿難擺平的!
我個人的見解樓主的隔壁有意要A樓主一筆,只能算樓主倒楣了!
--------------題外話-----------------
為何房屋賣買前,仲介都不能事先告知買主有此問題,等買主簽了合約,發現有此問題,
想要抵賴都沒能抵賴!買主真是冤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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