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房東 我把1F店面租給了別人
然後過了幾年相安無事
最近,在1F的許可下,樓下開始在店門口擺起地攤
我家樓下是紅線.但是離店門到紅線的距離,
是夠擺一小攤地攤的,因此事實上擺攤的地方是在紅線內....
擺攤已經很過份了,她的貨車還停在紅線上.....
一台停,另一台也跟著停,就這樣停了三台下去....
我打了兩天110
第一天報警紅線停車...警察勸導開走...沒開單
第二天報警違規擺攤...警察來了...
她和警察嗆說
"她和1F店面是一起的...也沒擺在紅線上...為什麼不能擺攤....?"
這樣是說我真的拿他們沒辦法嗎
我不想和1F撕破臉...禁止這樣做....
我也不知到地攤這樣說到底是不是合法的...
我準備明天打1999抱怨警察處理的效率.....
因為第二天...地攤照擺 ...紅線照停....
警察過來取締地攤...也就不管紅線.....
請教各為我該如何維持我的居住品質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