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樓上噪音,反擊要小心吃上官司

今天一則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30503/132012041100866.html

樓下住戶在深夜以不明物體敲擊自家天花板反擊
結果被告

法院認定,楊姓婦人確實敲打天花板騷擾鄰居,因此以強制罪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部分,婦人要賠償謝姓鄰居新台幣五萬元的精神損失。

之前記得有網有用按摩棒之類的東西敲擊天花板
這部分可能要留意
不要因此吃上官司了
文章關鍵字
樓下聽到的聲音是公共水管造成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樓噪音都是水管水壓不穩所造成的!
大樓的管路很多,有將水從底層水塔將水往上送的揚水管,有排放各家污水的污水管,有從頂樓往各戶送水的送水管,這些主要管路的水鎚都有可能造成水鎚聲,再加上各戶用水造成的關水水鎚,音源很多。
管內的水鎚聲,因為在封閉的空間,聲音沒有散失,加上牆壁會傳導、會共振,有些住宅有不同材質的裝潢,聲音透過不同材質的傳導,傳到住戶的耳朵,聲音變得很多樣,有彈珠聲、關門聲、拖鞋聲、撞擊聲...等,因為人體接收聲音的方式及大樓傳導聲音的方向的關係,大部份的大樓住戶聽到這些聲音,直覺上都是樓上住戶吵,不是上樓敲鄰居的門就是上網說家有惡鄰,再嚴重一點就是告鄰居,特別是現在電視新聞的推波助瀾,大家都很喜歡告,於是住樓上的人就莫名奇妙的當了惡鄰或被告上法院。
這種裁決感覺也太草率了,該不會法官被賄絡了吧!或者又想賺被告上訴必須花的錢。如果沒有直接證據 (錄音/錄影/警衛的說詞都不能直接證明聲音就是來自楊姓婦人自家,因為有基本常識的人都知道大樓的聲音會傳來傳去,不能因為聽到聲音從某個方向傳過來,就是那個方向的鄰居製造的),除非有加上婦人口頭自行承認,那能就這樣認定。那我找個人在自家隔壁房間請人敲個地板然後錄音錄影就可陷害說是樓下製造的囉?然後再花個錢賄絡警衛說個謊....遇到這種事還是找個律師比較保險。
odo08 wrote:
這種裁決感覺也太草率了,該不會法官被賄絡了吧!


經你提醒 好像有疑點!
警察又沒破門而入抓到現行犯
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這個雖有犯案動機和人證 可是凶器勒@@
想想為何早期台灣警方(對岸目前正盛行)會發展出嚴刑逼供的手法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如果光靠一些無法直接證明被告有罪或犯法之物證或人證就能判刑的話,這種法治社會也太漏洞百出了吧!

黑色小老虎 wrote:
經你提醒 好像有疑點...(恕刪)
噪音問題似乎只能用斗轉星移的招數來對付了,噪音方對你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你就想辦法讓對方感受到他讓你感受到的後果,真的沒辦法就買一套鼓回家練習
好了,反正要吵嘛!個人自由對吧!那就入境就只好隨俗了,並且發揚光大,當然
這方法如果剛好遇到聾啞噪音製造者,那就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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