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有關國宅店鋪,(公設)問題

小弟最近買了一間一樓的國宅,房子大門面向社區,後門面向大馬路,於是我去申請變更店鋪,市府建管處來平

估後覺得我的住宅條件可變更G3店鋪,就這樣很順利的變更過了.

當我打算整修的時後.

問題來了,後門的位子大概有1.5米長,60公分寛,高60公分的公設小花園擋住,有去支會管委會,可是

管委會不給我動那些公設,如果公設不打掉,跟本沒辦法做出入口,

請問各位懂國宅條例的達人,像我這樣的情形我該怎麼處理.

如果沒有協條的空間,硬拆掉公設會出現什麼問題,

備註:

我國宅當初是國防部拿出來標售的,並不是依一般有購買條件,身份購買的.

要拆的公設地方,也沒有所謂安全上問題.

請懂的達人教教小弟該怎麼做,,,小弟感激不盡3QQQQQQQQQ





這種涉及公共設施部分的變使最麻煩,
依公寓大廈管理規則(不管是不是國宅,建築後就是建管單位座為主管機關)
必需經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才可以申請變使,
(此外這個小花台如果跟綠化面積計算有關,哪就還是要滿足法定綠化面積才可以50%法定空地)
所以,你還是跟管委會博一下感情,
別無他法

enchanter wrote:
這種涉及公共設施部分...(恕刪)

大大非常感謝你的回覆,你說的綠化面積50%這裡可以再幫我做說明一下嗎,因為有點不懂.

我那個小花台很奇怪,全部的國宅周圍花台長度.都延著牆邊,寬都1~2米.高60公分,只有我標的那一間寛是

60公分而以,高60分,說美觀也不美觀,反而整排看起來,看到我的住宅還覺的怪怪的,跟管委會簿感情應該是

不可能了,因為我以經跑很多趟了,連管委大會我也有去說明,

面對100多個住戶,當然是不可能全部同意,一定有不同的聲音,開那一次會之後,回來想想還覺的很奇怪.

我是所有權人,我要整修房子,是我家的事,幹碼跑去給住戶洗臉,想一想一定是管委會故意讓我去面對住戶.

真機車,開會後住戶的疑慮都是房子安全問題而以,對公設怎麼拆除都沒有問題,之後我有請建築師提出

拆除部份的安全無慮證明,可是管委會都不回.房子標到,到現在托快一年了,光,管理會,跟公用電費,每個

月這樣繳也是一筆負擔.

所以最近想直接拆下去了,也很想知道,要是硬拆下去不知道會怎麼樣.

目前我的情況來說,種種問題在法律上我都站的住腳,因為我一切都按照規來了,

只差在小花台...所以想求有沒有法力比較高的前輩,教我鬥法一下^^!!!

希望在這裡能學到一點東西..........@@!!!

因為建築法規規定在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建築基地扣除建築面積後之法定空地,至少要1/2以上綠化,這個在申請建照時一定有這樣計算檢討過,所以詳細圖說你可以去建管申請使照圖來看,另外,你直接敲除花台,這個部分可能不是好選擇,畢竟公設管理是由管委會負責,樓主你名義上是共同所有權人之一,但直接敲下去,涉及毀損,還是先找主委談一下,找總幹事談一下,花點小錢買點方便。

Like-Car wrote:
小弟最近買了一間一樓...(恕刪)

我想您應該是從H-3變更為G-3, 變更使用的原則是在自身的權利範圍內為之,如果該花台是當初竣工副本圖就有的,您要變更的話,要所有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變更的程序也會很複雜,如果當初竣工圖上並沒有這個花台,您可以去了解一下,為什麼後來會有。不過牽涉到公設的部份都比較麻煩。

enchanter wrote:
因為建築法規規定在都...(恕刪)

感謝大大的建議3q.3q^ ^!!!
mlmt wrote:
我想您應該是從H-3...(恕刪)

了解了,非常感謝大大的建議.3q^ ^!!!

再請問一下:

要查竣工圖上原本有沒有這個花台,要備起什麼相關資料,到哪裡查詢.

假設當初竣工圖上並沒有這個花台,了解原由後,可拆性有多大.

大大剛好提到竣工圖,加上我家的花台跟大家的花台比例真的落差很大,如果要是竣工圖上,當初沒這個花台

是後來才補上的,對我要是有加分,還真的要去查一下.

最後還是感謝大大,給我這麼保貴的建見.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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