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憲?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文林苑後遺症」吧,但事實上大法官釋憲也沒說文林苑強拆違憲啊。政府強拆只要符合「公益」跟「補償對應的損失」根本不違憲,甚至可以說是國家賴以運行的方式之一,只能說王家跟那些社運團體真是害人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