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一個約3年多的社區
社區內是約10多戶左右的透天小社區
是由外面一個鐵門進入後
接著是公用的車道(約兩台車寬)
再由自家的鐵門進入一樓停車
當初建商的規劃是每戶兩個車位的面寬
社區內另有三個建商規劃的來賓車位
而其中一個住戶的第二輛車,自一開始就一直占用其中一個來賓車位
第一次住戶會議,有住戶反應
該住戶表示其一樓停第一台車,再加上機車與其他雜物
無法停下第兩台車
全部住戶投票表示不得占用,也不願意租
但管委會主委與該住戶是好朋友
不斷的表示來賓車位空著也是空著
為什麼不讓住戶使用
結果後來該住戶仍然這樣子使用了兩年
主委沒換人,也沒人敢反應
因為主委很明顯在挺那一戶
有試著反應過,主委卻說
阿從上次開會之後,就沒有人反應了,也沒人說不行呀
(謎之聲:那開會討論投票結果都是X是嗎?)
結果前陣子又多了另一台車固定占用公共車位
造成其他戶能使用的公共車位只剩一個
每到假日或是平日晚上來賓多的時候
甚至有住戶直接停在自家鐵門前面
造成其他住戶行車的不便
請教請位大大
不曉得以這樣子的例子
是否有什麼法規或罰則可以處理的?
住戶大多不想撕破臉
但投票都說不行了
還是拿那個厚臉皮的住戶沒輒
請有經驗的朋友分享一下處理心得吧!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