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土地所有權問題,該如何處理畸零地(二十個人共有)?

很多年前我的阿公和同事二十幾個人共同買了一塊土地,
土地的九成拿來蓋了五戶透天後賣掉了,另外剩下的一塊畸零地的土地所有權就由這二十幾個人共有,
每個人分到的只有一坪半(鄉下地方不值錢)

阿公過世後我們其實都一直不知道有塊畸零地
前幾年收到要繳這塊土地的土地稅(不多,只有兩百塊不到),

我爸跟國稅局講這塊地是否可以放棄,所有權由政府直接當作道路用地(在馬路邊),
當時回覆是可以

可今年國稅局電話又打來家裡,說那塊地已經被私人圍住當作私有地,所以這筆稅我們還是要每年繳
我們實地去現場看過,那塊畸零地位在蓋好的那五戶前面,所以直接加蓋鐵皮出來把前面的地當自己家使用,
這塊畸零的地也有部分是屬於那五戶的

因為這塊地的所有人有二十幾個,我們家也不想繳這筆土地稅
想要直接放棄這塊地可是又被人圍住無法讓政府變成道路用地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只要地籍資料上共有人是你門家姓名...那地又要不回來...那只能繳到死.

不是便宜賣給現住戶(過戶你家的權益部份),就是捐給宗教團體,他們後台都很給力.

不然就告拆屋還地. 然後回復成原狀,再捐道路用地給需要的人.----這方法是傷錢/傷時間.
發文去向這五戶佔用的住戶要『租金』

然後將地的持分,便宜賣給他們(20人,1.5坪,合起來 30坪,五戶,一戶6坪)

查一下實價,大概就知道地價多少~~



Eigen wrote:
發文去向這五戶佔用...(恕刪)


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是,除了我家之外根本不知道其他的所有人是否也遇到同樣問題

上述的做法只有我們去執行的話可行嗎?
你管其它人

共有不代表你能私用,使用者付費,要用的就要付租金,不然就放在那長草。

付租金是要逼迫那五戶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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