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去年底完成購屋,現在要著手準備處理一些購屋後「哩哩叩叩」的稅,
因為有很多搞不太懂的地方,所以想上來請教大家。
大家請用簡單一些的方式告訴我,因為我上了戶政事務所等等官方網站,
寫得好像很複雜我看得霧煞煞…(冏)
1.自住申請部分,是否要先去辦理戶口遷移?(目前只有我一人)
自住申請該準備哪些資料?去哪裡辦理?
2.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等東西(我有沒有漏了什麼稅?),
這些東西如果要自己辦理(不透過代書)
需要的資料哪些?辦理地點是個別是哪裡?
3.目前有在上班,要請假處理這些,這些事情是否有可能一天內完全處理好?
4.去年12月底左右完成購屋程序,最晚哪時候要把這些處理完,才會避免稅率不同而被多徵收稅?
5.之後會和男友結婚,目前他名下有一間自住房。
等新房裝潢好、結婚後會一起搬到新家、舊家出售。
如果在舊家還沒售出前,戶口就已經登記成夫妻,會不會影響到舊家或是新家的各種稅率計算方式?
如果會,那要怎麼避免呢?
(ex.等房子出售再辦理結婚登記?)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