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明一下....
小弟剛搬入一個社區, 社區戶數100戶 (將近), 但地下室劃設的機車停車位僅 60左右,加上社區都是一手住戶為主,經過詢問機車位是採登記制, 除非有人不要,有人搬走,則讓給下一登記者! 加上一個月僅$50, 甚至有住戶申請兩個!
但房子又不像大學宿舍,頂多等一年就有人會畢業空出床位,房子一住2.30年...且還有下一代咧!
提議訂定機車位管理辦法,又被當場否決, 因為光是暨有機車停車位用戶就過半數,任何跟此有關的提案,就等於被"常任理事國"否決了... 主委又不願淌渾水,只想河蟹....
對此, 各位有相關建議嗎?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