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公設漏水,颱風季豪雨,夏天雷大雨,是很恐怖,都可能造成所有頂樓住戶,成為下一個無辜受災戶,嚴重居住人身安全性可能受影響,及室內天花板裝潢財務損失,避免依法案例法院裁定大樓委會提撥賠償。
屋頂公設漏水,像每個人自己家,漏水困擾不安,將心比心,都是急件處理,平日當天隔天找師父查看估價,室內三天內施工完成,戶外第一個好天氣一週內施工完成,是人性化有效率委員會,主委總務熱心公益的服務解決無幸受災戶及降低受災戶損失的好評感恩。
因應每屆委員會委員們、主委、總務的工作忙碌,是否有空能如上述急件處理,或運氣不佳離委會定期開會要等一個半月,通過又要等有空時才能安排,可能一兩個月或兩三個月時間,才能施工完成,受災戶損失及居住人身危險性增加及不安。
屋頂公設漏水,避免延誤造成無辜受災戶的損失及居住人身可能因漏水意外事故發生,急件處理原則,
因此全省大樓管理規約,另増一條文,將心比心,節省大樓屋頂公設漏水維修費一半,又能符合受災戶急件快速處理原則:
屋頂公設漏水及維修費用新增條文:
1.快速處理:由無辜受災戶自行找品質標耐用年限長、一分錢一分施工法保固年限,防水師父廠商工法施工,受災戶自行找廠商比較容易快速約時間施工,自行負擔一半維修費,大樓負擔一半施工費。事先需要向主委報備核准。
2.依法大樓負責:
三萬元內,由主委每個月三萬元維修預算直接核准通過報修。
2.三萬元至十萬元,由主委召開緊急臨時委員會討論通報報修。(或定期委員會討論通過報修)
3.十萬元以上,由主委緊急召開臨時住戶大會討論通過報修(或每年中/年底定期住户大會討論通過報修)
大樓負責屋頂公設漏水急件施工時間:
廠商平日上班天,當天或隔天找防水師父查看估價,室內一週內施工完成,戶外第一個好天氣天數,半個月內施工完成。
(避免延誤造成受災戶損失及居住安全性,可能產生大樓賠償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