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謝謝兩位大大辛苦回覆!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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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no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目前遇...(恕刪)


1.新房子 要入手

為何只跟前租客一定要有糾紛

9月一個月租金拿回來不就好了

2.可以打電話給設計師 請他早點進場施工 不是比較好嗎?

3.民法 合約 一切看你的合約 沒提到如何賠償 去到法官那都是無效

自己不要浪費時間了 一走法院 勞財又傷心!!

tsai5059999 wrote:
1.新房子 要入手...(恕刪)


1.
我也不想有糾紛...
九月份房租至今都沒給

2.工班、設計師都是有案子,不是說提早就能提早,我也不想因為他們衝忙趕工造成品質不好。設計師那邊我早就第一時間詢問了,
設計師手頭還有案子無法配合

3.這部分我也希望能有比較了解的大大可以幫我回答,若真的不行我也不勉強,但若知道怎麼做我會去做。
息事寧人不是我的態度 ,給對方延長是我的善意,而如今是對方不尊重在先,那如果可以找到方向我也可以給他不尊重一下。

aaronno123 wrote:
1.我也不想有糾紛...(恕刪)


如果是這樣 不能釋懷 建議你實質走一趟 區公所的免費律師詢問

或者直接跟 租客 好好對談

因為不是你說要她賠 他就要賠

正中間 我只看到9月份的房租 是她絕對要付的 其他的 也只是你個人思想!!

需要用法律去幫你 求償 才有後果 甚至於當事人願意 才有結果!!

買房是喜事 不意拿這種事 讓自己 晦氣一推!!
他要再續租2個月到10月底...

你有跟他補簽合約嗎..

如果沒有..這就是你的敗筆...因為...

你押金扣不到...口頭合約...你很難跟他走法律的...
aaronno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目前遇...(恕刪)

tsai5059999 wrote:
如果是這樣 不能釋...(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 我會好好想想

您說的我知道,不是不能釋懷,是捍衛自己權益,今天他們幫我上了一課,我也想回一課給他們

不是我說要他賠是我的思想@@,第六條有說明,既然他們不承認有協議,那對於超過合約日期繼續使用房子
是否就可以跟對方求償? 我想知道這一點而已,畢竟合約內容有寫到..

買房開心 所以他們希望續約我也很阿莎力同意,只是當時比較忙沒時間到現場,也想說這只是小事情,
對方不租也沒提早說,要搬前一星期才說(若我是靠租金生活的人,這下損失絕對不是一個月兩個月的事情)
所以不是拿這氣自己,是對方作為讓我學到教訓!
不過大大氣度真的很夠,這種事情可以忍..給你個讚! 不過我覺得這不是好習慣,當對方不溝通就這樣算了?
若你買新車,中頭獎,常常回去免費修車,您也可以忍嗎?




hsieh Oba wrote:
他要再續租2個月到10...(恕刪)


就是沒有才頭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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