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我現在好無助因為曾經和黑道有過過節所以離家到新北市另外租屋並且工作所以桃園老家的水表沒注意到水費多月沒繳但是我去補繳後,被通知已拆水表要請外面水電工程行來復水結果被告知因為舊水表和新水表口徑不同要先做管線拆換工程工程費用加馬路修繕費用要將近3萬而先前為了復水有先給了水電工程行約4000元費用,而且沒有收據或發票我想問這工程費用3萬能有辦法申請政府補助再不然或是可以作分期繳納身邊真的不夠錢,有無有經驗的大大可提供案例分享或是幫助以下有工程繳費通知照片謝謝大家
工程款可以分期,路修費不可以。請自行洽服務所辦理。條款:(一)已設籍之個別住戶申請裝設口徑25mm(毫米)以下,且為普通用水之用戶外線工程為限。 (二)辦理分期付款者,以工程款為限,其餘費用應於申請新裝工程時一次繳納。(三)分期付款以2個月為一期,期限最長為3年。 (四)申請人申請分期付款時,應填申請書與保證書,並出具已設籍之相關證明文件。(保證人須為本公司用水名義人,且為其申請用水建築物之所有權人;如用水名義人與建築物所有人不一致時,應由用水名義人及房屋所有人共同具保,保證人之用水地址須與申請人申裝地址在同一之區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