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預售屋即將交屋可是就在不久前的薔蜜颱風讓某些二次施工的窗台邊滲水已經跟建商反應 目前尚未處理問題是最近正在辦對保及產權轉移的程序已經完成銀行對保 並且簽了本票給建商可是建商卻以"沒有"繳交取款條 認為對保尚未完成無法做產權的轉移 (甚至以違約論)雖說契約書上有說取款條為對保程序中的一項可是如此一來對消費者而言似乎是很沒有保障 深怕錢都交了 剩下的工程就隨便做 (尤其是漏水的部分)最後吃虧的還是消費者不知道板上的大大是否有能給小弟一些處理這問題的建議感謝
建商它應該只是要你簽給它一張你貸款銀行的取款條金額應該是剩下要付的款項(應與本票同),由你在上面蓋章它是要銀行撥款以後就會去領出反正你戶頭內只要沒這麼多錢不同意銀行撥款(要求銀行在撥款前一定要先詢問你)不夠錢,建商也領不出來的別管建商催你要撥款,一定要確定處理好你滿意才撥款喔~切記切記你本票都簽了,我想這也沒差了~不知其他大大的意見是否一樣
二樓大大說的沒錯,簽下去沒關係,但記得通知銀行沒有你的許可不得撥款,等一切驗收完畢後再撥款。先前買房子時貸款不是跟建商配合的銀行,已先告知銀行不得自行撥款,須等驗收完畢才通知,後來不知是建商急了還是工務人員積極,沒幾天缺失就都改善了,連地磚不平也敲掉重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