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預售屋即將交屋
可是就在不久前的薔蜜颱風讓某些二次施工的窗台邊滲水
已經跟建商反應 目前尚未處理

問題是最近正在辦對保及產權轉移的程序
已經完成銀行對保 並且簽了本票給建商
可是建商卻以"沒有"繳交取款條 認為對保尚未完成
無法做產權的轉移 (甚至以違約論)

雖說契約書上有說取款條為對保程序中的一項
可是如此一來
對消費者而言似乎是很沒有保障
深怕錢都交了 剩下的工程就隨便做 (尤其是漏水的部分)
最後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不知道板上的大大是否有能給小弟一些處理這問題的建議

感謝





建商它應該只是要你簽給它一張你貸款銀行的取款條
金額應該是剩下要付的款項(應與本票同),由你在上面蓋章
它是要銀行撥款以後就會去領出
反正你戶頭內只要沒這麼多錢
不同意銀行撥款(要求銀行在撥款前一定要先詢問你)
不夠錢,建商也領不出來的
別管建商催你要撥款,一定要確定處理好你滿意才撥款喔~切記切記
你本票都簽了,我想這也沒差了~不知其他大大的意見是否一樣
二樓大大說的沒錯,簽下去沒關係,但記得通知銀行沒有你的許可不得撥款,等一切驗收完畢後再撥款。
先前買房子時貸款不是跟建商配合的銀行,已先告知銀行不得自行撥款,須等驗收完畢才通知,後來不知是建商急了還是工務人員積極,沒幾天缺失就都改善了,連地磚不平也敲掉重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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