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舍的興建有個很簡單的原則
就是欲興建人,名下必須沒有農舍

但我有個問題是,有沒有法令規定一個人一輩子能夠蓋幾次農舍?

假設A目前手邊有甲地,以A的名義蓋了農舍,然後出售了 => 賣掉了就表示A名下無農舍囉?
如果A又再買了另一塊乙地,還可以用A的名義再蓋另一棟農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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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去規定一次只能擁有一間農舍
沒有規定一生只能擁一間.
所以事實上外面蠻多以老農配建的方式蓋好後再過戶.
(這樣老農夫就可一直蓋下去了)
要不你就要乖乖的等二年.
nowords wrote:
目前農舍的興建有個很...(恕刪)

可以啊!只要申請的當時,有無自用農舍証明就可以了,但是只要農地上有違建的建物,會被認定已經有農舍。
mlmt wrote:
可以啊!只要申請的當...(恕刪)


請問所謂的違建是指?
一般的工寮也會被當成違建農舍嗎?

謝謝
You'll laugh, You'll cry, You'll love somebody
我先前有一個案子,就是業主其他的農地上已有違建的鐵皮屋,國稅局已有課稅,後來要申請無自用農舍証明時,區公所認定已有農舍,要求業主要拆除,後來業主因為這樣就不想辦了。我記得農委會有關於此一問題的解釋,你可上農委會網站找找看。至於你說的工寮到底會不會被認定是農舍,其實可以先向鄉鎮公所申請,他們會派人來看,到時候就知道如何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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