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punto wrote:我是三代forester 2.0NA想跟家中經濟大臣上簽,換成Levorg貼來回差額應不是問題只是每次下地下室看到車庫的胖福,少開里程低又沒有任何擦傷實在不忍拋棄它換車啊 你有概算過大概要貼多少嗎?話說回來,車子少開,換車有意義嗎?
srw wrote:你有概算過大概要貼多...(恕刪) 我有粗算一下,3年車賣半價50萬換新車還要再貼至少60~65萬左右還是一個基本的人性問題到底要不要用60~65萬的代價去買個"換新車爽3個月的感覺"呵呵呵
買車賣車都是大筆金額的損耗如果單純是因為稅金而換車根本是本末倒置光折舊的錢都可以繳好幾年的稅金了如果只是想換車那拿稅金當藉口也太.....然後車子沒有在說第幾年賣最划算!越晚賣折舊越多真的要划算就開10年吧!到時候賣個10萬年折舊也才9萬而已購划算吧!!!!
lowkainan wrote:以前SUBARU有...(恕刪) 說的東洋賓士指的不是保養喔~指的是零件喔保養比馬自達便宜.....2014 WRX 車主...已開近20000KM跟朋友的2015新馬3..開10000公里比較...還有之前我是馬5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