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定價太高咩結果消費者必須想方設法探詢不透明的較低價格,不然就成冤大頭了非得要水平對臥引擎與 AWD 的消費者選擇其實並不多不是說車商不能賺,車商開業就是為了賺錢,不過有些車商賺多,有些車商賺少而已就看消費者的忍受度囉就像 Toyota 品牌的車在台灣賣推了一堆的特仕車,加了一堆廉價配備就比原空車價多個十多萬不免有欺客之嫌!不會殺價或是不懂得配件行情的消費者就像被宰的肥羊,然後車商爽爽賺,EPS 與股價衝高高humgming wrote:為甚麼現在森林人五可以折到快一成?就是這代理商啊.......(恕刪)
正解!特別是輪胎胎紋深度重要性勝過 AWD我的四代 Forester XT 在原廠配胎還有 3.6mm 的深度以 90KM/HR 速度行經大片積水路面時仍會輕微滑動因此,個人覺得法令規定行駛高速公路胎紋不得低於 1.6mm 是有其道理的。Elpis_C wrote:過水窪? 輪胎才是重點, 跟AWD關係不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