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us wrote:我來說明一下因為樓上也有人反......(恕刪)...由有心人士錄影檢舉,再由監理機關發文通知回監理所檢驗但是,閒人不多 大大說的完全同意,除了最後一句..這年頭閒人很多的!不然怎麼會檢舉魔人比垃圾還多?
monkey0130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要裝這個? 女生為什麼要化妝?為什麼要戴耳環、戴項鍊、手環、戒指...等等?房子為什麼要裝修?醬子懂了沒~(上述不違法加牌框有違法無誤,這兒只是單純討論「為什麼」。)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不是想怪各位,我也...(恕刪) 是沒錯,但法條也要合理性不是嗎?哪天法律忽然來一條「不能開大公司賺大錢,因為公司太大了,政府單位要花更多成本去監管你的公司,包含稅務、水電、消防...等等」,這也算合理公平?> 最後大家就是都不一樣,作業起來就是越來越困難這是沒錯,但以此例而言,「車牌能辨識」與「車牌無法辨識」的差別有很難界定嗎?說到底就是兩張口的那群人一個懶字與惰字~ -_- 沒了
我也問一個有關車牌的問題,看到這台車很多次了,本來不以為意,但它的前牌很正常是釘上面兩個孔,我看其他車輛不管前後也都是釘上面兩個孔,就這台是越看越怪,這樣在遠距離似乎也可能不易辨認?又這樣固定法也是合乎法規的嗎?
滿街都是不代表符合法令的規定。換個角度來想,如果你認為符合規定的話,那為什麼監理站會要你臨時檢驗呢?通常流程就是:1.檢舉人檢舉.2.公路總局審核.3.審核後認為確實有違規就召回車主臨時檢驗並回覆檢舉人/不需要的話,也會回覆檢舉人不需要的理由。公路總局人員絕對會事前審核的.....不會無故召你回去驗車。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人家大陸為什麼進步?人家說不行就是不行,說抓就抓,一個命令解決全部問題台灣你為這個小小的板子又要花多少行政人員給你驗東驗西的,還跟你解釋讓你上訴車太吵說抓就抓了,台灣還在講証據、看分貝計、搬憲法講人權最後警察辦不了,倒楣是居民自己太過自由不見得好,叫你不要改你就不要改,不需要去解釋這有沒有影響 還大陸進步,台灣太自由....你的想法未免也太跳痛法規有分「正面表列」跟「負面表列」兩種正面表列就是有寫的才能做,其他的都算違規負面表列則是相反,有寫的不能做,其他隨便你先去看其他先進國家是採哪種方式我知道的像日本美國都是用負面表列重點在於不要造成識別上的困擾就好,其他隨便你日本監理所甚至還有發放合法的超炫泡發光車牌,加錢就能買看看人家創意無限是怎麼來的台灣法規就像26樓提出的那樣,實際上算負面表列,只有明確規定不能做的事情但公務員一直都為了管理方便只說什麼可以做,這就是造成很多地方各自解釋的源頭採正面表列的...大概就極權國家&大陸吧?這種國家就怕人不好管理,所以規定你只能怎麼做好處是方便管理,壞處就思想監禁囉~~就某人說的,刁民多的地方正面表列剛剛好咩~~嫌台灣太自由的就趕快過去吧!!
依規定, 過海關就是要拆護照封套, 不能因為"不會遮蔽護照內頁"所以不拆護照封套.護照, 身分證, 車牌, 都是國家的財產,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護照, 身分證, 車牌, 都是國家的財產,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護照, 身分證, 車牌, 都是國家的財產,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要民主就要法治, 要法治就是要讀書並了解其中的道理; 如果你覺得法律無理那就修法, 而不是挑選自己喜歡的法律遵守, 被逮了才牽拖其他事物, 那都是帝制社會才有的思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