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大家裡的森林人今年要續保我有爬文上網試算請各位幫我看看這樣恰當嗎?目前比較care的是車輛車體損失時需要花比較多錢,所以保了乙式乘客體傷責任險沒保,因為乘客多為自己家人自己家人都有保意外險,這一點這樣考慮恰當嗎?請大家給點意見
psc63 wrote:sinpi wrot...(恕刪) 所以如果只是擦傷,不用出險,因為不划算那如果是車禍的話,是要超過多少才要付自付額?還有,乘客體傷責任險跟增額乘客險的差別為何?增額好像還比較貴耶
我家也是第二年的保險車體險 可有自負額 3 5 7 (一年內第一次出險自付3000,第二次5000,第三次7000)做約定駕駛 也會便宜點省的錢拿來提高 超額則任險做1500萬這樣應該還比你原始的保單來的便宜我的乙式比你的便宜7000元拿來用有自付額假如我們同樣的狀況第一次理賠自付3000整體我還是比你省4000第三人則任險較低,但是用超額則任險補起來駕駛險,乘客險我也有保 其實保費並不貴,不加很可惜(可跟你的保險廠商確認可不可以副本理賠,因為大部分的人可能都有人身醫療險了)
如果不會有家人以外的乘客, 乘客體傷責任險是可以省下來的.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