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分身 wrote:一般人是可以不用管呀...(恕刪) .只是覺得這樣在網路上未審先判這樣自以為的認為.誰對.誰錯這樣很不好.你我都沒在現場.更不具任何鑑識人員的身份.既然還不知道對錯就沒有所謂喪失良民身份的問題不是嗎.ps.原來私訊不能這樣用哦.我還以為這是附加的功能呢!!不過能夠提醒別人來看文回文.不是也不賴.因為很多人也對我這樣用.
不必未審先判啦這個地方在哪?法拉利的位置就是在圖中紅色march的位置,只是車頭方向相反再對照1600萬法拉利撞野狼 兩傷送醫~新聞不可轉貼,請看這新聞中的照片連要告機車騎士行駛禁行機車道都很難好不好法拉利車主100%是主要肇因啦移送地檢的時候保險公司連偵查庭都不能進去不要以為通通推給保險公司就沒事了
既然會破成這樣 想必 機車 車速一定滿快的....要是騎慢一點 閃一下 就不會撞到了....雙方都有錯 跑車 不讓機車機車以為跑車會讓= =這就是台灣人的心態自己開跑車 以為路是他家的 想彎就彎 想衝就衝...機車勒? 自己以為騎機車 車子會禮讓你結果勒? 兩敗俱傷...我說的不只是上述這件車禍事件大部分的人 都是這種心態 對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