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 很明顯搶先左轉(未過路口中心點先行左轉)所以因該責任比較大
CayeneAD  

jamesy wrote:
未禮讓直行車,我記得...(恕刪)


我記得
未禮讓直行車的判定要看撞擊點
不是轉彎的車就一定要讓直行車喔~
CayeneAD  
沒錯!肇責還會依據撞擊點在車身前後來做參考喔...!

資料來源:自己

如影隨行 wrote:
誰管他良不良民證...


一般人是可以不用管呀

背了前科要移民

應該就甭想了

ps.請不要怕別人看不到你的留言而濫用"私人訊息"功能

我沒有分身 wrote:
一般人是可以不用管呀...(恕刪)
.
只是覺得這樣在網路上未審先判這樣自以為的認為.誰對.誰錯這樣很不好.你我都沒在現場.
更不具任何鑑識人員的身份.
既然還不知道對錯就沒有所謂喪失良民身份的問題不是嗎.
ps.原來私訊不能這樣用哦.我還以為這是附加的功能呢!!不過能夠提醒別人來看文回文.不是也不賴.因為很多人也對我這樣用.

hht1688 wrote:
很明顯馬車的左轉角度...(恕刪)


感覺越來越多的駕駛,在左轉都很早就切入逆向車道

也常看到,第一台車要右轉,但是第二台車就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左轉或是直行
不必未審先判啦

這個地方在哪?

法拉利的位置就是在圖中紅色march的位置,只是車頭方向相反
再對照1600萬法拉利撞野狼 兩傷送醫~新聞不可轉貼,請看這
新聞中的照片

連要告機車騎士行駛禁行機車道都很難好不好

法拉利車主100%是主要肇因啦

移送地檢的時候

保險公司連偵查庭都不能進去

不要以為通通推給保險公司就沒事了

lsjck1412 wrote:
小弟晚間也經過東興路...(恕刪)
修理費應該不便宜~
既然會破成這樣 想必 機車 車速一定滿快的....要是騎慢一點 閃一下 就不會撞到了....



雙方都有錯 跑車 不讓機車

機車以為跑車會讓= =


這就是台灣人的心態


自己開跑車 以為路是他家的 想彎就彎 想衝就衝...


機車勒? 自己以為騎機車 車子會禮讓你

結果勒? 兩敗俱傷...


我說的不只是上述這件車禍事件


大部分的人 都是這種心態 對巴?



嗯...騎車開車真的要小心..有人是驕車撞到重機...賠大了
版大放的則是機車撞到超跑...賠死了
二者都嘛很塞..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撞到的是一疊小朋友..還是一張小朋友
人命很不值錢的...唉 小心為妙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