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en6427 wrote:我跟你遇到一樣的問題...(恕刪) 如果不是個案, 這就真的是經銷商的問題了. 說沒M+的車了, 何謂沒有了, 不出了. 都只是經銷商的話術. 現在可以把M的升級成M+的配件, 但是要貴12萬. 多數人一定都是選那就退訂就好了, 反過來想, 如果是你違約, 車到了沒錢付, 經銷商業經表示: 這樣的話就很嚴重了. 這社會亂象很多, 阻止不了也只能教你選擇提防.
James.M wrote: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以後要細閱契約內容,僅有明定對消費者的約束及罰則,明顯讓買賣雙方處於極不對等之地位,希望樓主後續購車順利!(恕刪) 這種事不是我們消費者說要改,出售方就願意改的....買車三百多萬,經銷商不願意在合約上增加任何文字...買房三千多萬,建商也不願意在合約上增加或修改任何文字....我想,這不論是去跟哪家品牌的車商或是建商做出這種要求,他們依樣都不會讓步的....
kiki-yuan wrote:這種事不是我們消費者...(恕刪) 這就是台灣消費者的弱勢, 歐美國家跟台灣對消費者態度上的差異也是時有所聞.況且在這件事情上, 經銷商有著很大的問題, 有部分經銷商5月就知道配額不夠不能賣了,但有些經銷商卻賣到7月還在賣. 簽了合約沒法交車再請你升級. 還是同一句, 慎選經銷商.
來講個類似的故事。小魯不爭氣還是在風很大的城市下訂,合約上註明17/17的車,結果來了一台16/17的車……是收還是不收呀業務也很淡定,意思是我一定要收頂多”補償”一下下……見鬼了,好像是給我面子。當然16年後半年的車應該也是17年式,但我合約明明不是如此呀,所以可以退車嗎?? 唉,我也不覺得會讓我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