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XC60 車友花一點時間 看這一篇 (性命可貴)..

不囉唆 wrote:
說點我個人的感覺 純...(恕刪)



有無聳動 當然是認知與感官程度不同 如看恐怖片 有的人 還好吧 ! 有的人 嚇得半死 !

只有請看官有興趣的話 親自 ( 不可強迫自己 後果自行負責 ) 於同樣路段 ( 南下37.5KM) 同樣速度 同樣內線車道 相同時間 ( 記得車上要裝上行車紀錄器) 來個行駛中手動熄火
且將車從內線慢慢滑行停在彎處的大車爬坡道 並請4位( 最好是至親家人 ) 乘客下車現場呼救 站個15分鐘 ...之後要打個110報案 ( 留個通勤紀錄以便查證 ) 體驗一下如何逃生 體驗一下人生...

之後再將心得 分享給我們 看看差異在哪 ?

請特別注意 造成重大車禍 可能有公共危險之罪嫌 本人不負責 請勿隨便嘗試 請三思 !

但上述情節 只有一項 想實驗的人 是做不來 就是 " 無預警 熄火" 因為 刻意熄火的處置 以無預警的處置 是有很大差異哦 !

或者也可以請VOLVO 來請國外專業車手 以上面相同地點 來示範教導大家如何逃生與自救....

我是事實將過程陳述給各位 如果真的要給 VCT 壓力 不會只侷限選MOBILE01 因為給瑞典版 XC60 真正車友特別謹慎 如果要施壓 沒有人會這麼笨 還這麼做 .

我能有幸逃過一劫 老天付給我還能活著 向大家告訴實況 也並不是希望VOLVO 每台車都有問題 希望不要在有下一人了
力道再大一點啦
這樣怎麼有機會 退車
最好能形成 案例 造福眾車友

千萬別被摸摸頭 給點糖吃 就縮掉了喔
我還以為今天新聞會報咧~

結果好像沒看到...

話說樓主還是著手看是要採取法律行動或是找消保官,這樣比較有效...

就我個人認為,標題改了好幾次,還是無法吸引媒體,要不就是再改一下,要不就趕快去告吧!

至少真的有行動,如果有車友願意幫忙出個聲,也有個方向吧...

不然蓋到這多樓?

timkuan wrote:
我還以為今天新聞會報...(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 標題 內文 一改再改 看得有點累
要表達甚麼 訴求甚麼
高速公路很危險
加把勁吧
真的很感謝這麼多車友 關心

關於改標題 不是為了吸引媒體注意( 如果用這方法吸引媒體 似有點...太慢啦 ) 原因是在標題會顯示樓數 所以原先標題就被自動裁斷 所以為了擔心車友看不到 所以一再修改標題 .

至於力道 視誠意與實質後續程度而定 很多事先正向看事情

"摸頭" 人命關天 哈哈 您願意 ?

hellomyhome wrote:
真的很感謝這麼多車友...(恕刪)


我想他說的[摸頭],應該是說要讓車友知道後續發展吧?

就如他前一段的:

力道再大一點啦
這樣怎麼有機會 退車
最好能形成 案例 造福眾車友

-------------------------------------------

有這樣的案例,就可以造福如果以後不幸遇到的車友.
不要被[摸頭],就沒交代後續...我想意思可能是這樣.

加油
物之瑕疵擔保訴訟一不建議
原因一原告應就主張之權利事實負舉証責任
消費訴訟一可以試試
原因一消保法第七條之一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還是一句老話
訟者,凶也
哈哈 還是看不到您的訴求是啥

照您說的 車廠很快的都處理好了

現在訴求 不就是退車嗎

人命關天耶 在這練文筆不切實際
本來只是潛水!看大大驚險時刻;本人的2010 xc60就顯得微不足道!
七月交的車共發生:
1 停車駐車後;退key方向盤無法lock!:改軟體
2 usb host 無法讀曲: 更換usb hardwave.
3 前擋風玻璃除霧線open:更換整個前擋風玻璃
其他兩次招回事件就不再詳述
volvo我們要的不只是安全而已.還要妥善率!加油volvo
離題一下,
個人開車二十幾年來, 除了車禍與爆胎之外,
印象中因失去動力而在高速公路拋錨的經驗應該有兩次,
雖然失去動力但車速並不至於會急降, 而且路況並沒有樓主遇到的那麼複雜,
所以滑行到路肩停車的過程並不會感到特別驚險.

想請教大家:
依照樓主的狀況: 內線, 彎道, 上坡, 四線道, 無路肩,
當車子無動力時, 是要打右轉燈勉強地切到最外側停車比較好,
還是打故障燈在原有的車道慢慢停車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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