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去偷一輛自己買的300多萬!不用偷!修好了!


拜託你拔出來 wrote:
竊盜是公訴罪!!檢...(恕刪)


正確名稱叫「非告訴乃論之罪」

以區別刑法中部分罪名須告訴乃論

而公訴是與刑事訴訟法「自訴」對稱

記者一直弄錯,所以民眾也一直學錯

但話說竊盜罪構成要件須係他人占有之物

這樓主的車是防盜系統保護

但仍係樓主占有

應不構成竊盜罪
就是這樣.喵.^_^現役NISSAN TEANA 250XL =180匹+23.2kgm/rpm
volvo這幾年車妥善率應該不差吧?
只能說樓主真的運氣不好
希望處理順利
同感+1

很想幫樓主高調
但文句中一些擬人話詞句、色調及段落看得很辛苦!!!

希望原廠能展現誠意及提高維修技術能力
不然車賣的好,但後勤太差就如同網友說的,車修不好、只有維修時才感到豪華
為使原廠重視
建議樓主可以把先前的Po文標題做個整理
如:V90 維修經驗1_黑科技篇
V90 維修經驗2_偷自己車篇
V90 ......

期望原廠能加強後勤保修能力與服務
每次看到富豪新車出問題的文章,我心裏就想…又一個了,真的修不完的車,可以的話就把它退了吧!
真的不行的話,要考慮停損,不要再跟他耗了
買到車王,還有人比你更衰的;車子開200公里就縮缸了;結果是油底殼機油濾網吸管沒裝;厲害吧!因該會上新聞
開(修)了十幾年Volvo的車後,雖然樓主買車的經銷商給人觀感不佳,但是也有不錯的維修經銷廠商,我感覺原廠維修員工,對新舊車常進廠的無奈,問題應該在瑞典Volvo車款勇於增加新鮮的配備,而整車的百樣零件顯然很多未臻耐用標準,常出狀況的結果,任憑經銷商原廠維修多用心,仍然難敵零件的不妥善率,也許國外維修零件便宜好處理,在台灣的稅制下,購車高價還容易遇到車王,原廠更換的零件費累積起來是很驚人的,總公司排定的零件價讓車主也會修到怕,只要買來修的感覺無法去除,任憑經銷商多努力,換下輛車應該不會再來了
賣掉

tensenho wrote:
從2018.01.16...(恕刪)
這種情況很像是接腳短路, 鬆脫或電子干擾, 或是某條線外皮破損裸露, 開車時震動碰到金屬短路而產生故障之類的, 不做交叉測試去一一排除原因, 只是重覆替換零件應該不可能解決問題, 很可能主機拆下來單獨試鑰匙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裝回去毛病就來了

問題就是一般原廠不願意做這種除錯式的維修, 只會替換零件, 那就很難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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