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共5人到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報名並繳交訂金97/5/28黑部立山5天行程旅遊團,但行前15天突然通知說因機票超賣使該團班機需延班,整團要變成6天行程,但是因為我們只有5天的假沒有辦法順延到第六天回來.
所以我們說這是符合契約第14條,旅行社應該賠贘我們30%總費用的損失.(團費共計每人32000元,30%約9600元)
這時旅行社改口說,這是因為人數不足16人,所以無法出團.所以依契約第12條是不用賠償的.
但是我們報名時,旅行社網路顯示已經27+1位額滿.且在旅行社說此團有問題時,我們即立刻開始找其它旅行社同一天的團要報名參加.但5月黑部立山團太熱門,每間幾乎都已滿了,報不進去.
讓我們很難相信旅行社的未滿16人無法出團的說法.
我們要旅行社提出證據,他們卻說這沒有證據可提供.
已確實掌握了旅行社此團班機延班的訊息.(請朋友假裝要報名,打電話去新台旅行社問的)
所以旅行社出團人數未達16人的說辭,實在是很難讓人致信.
而且如果人數沒有到16人無法出團,又何必要有班機延班,且願免費讓我們多住一晚的動作?
我想問問大家有沒有知道該如何處理這問題,感覺好像旅行社在黑箱作業,我們消費者卻莫可奈何.
或者是有報名此同團的朋友,有契約書的.能湊到16份(我們已有5份)就能告證明新台旅行社在說謊了.還能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