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純分享 新莊國都幼稚園


centralguy wrote:
這位pccbrian...(恕刪)
Y

不好意思,我連Lexus都沒有,也沒資格去現場。

只是看到台灣的新聞和網路評論,覺得有些人嚴以律人的態度,有點不舒服的感受。

有些人的標準是以發自自己的標準,不是現場的標準,當場是Lexus的財產,公司要怎麼對待客戶,是他們的權利,你不舒服可以不去或投訴,不是把小孩照相,在美國這樣照相公開是違法行為,比小孩蹺腳還嚴重,父母可以告你。自己犯更大罪卻指責別人,這是讓我感到很困惑的事。

有些人把侵犯別人的私人產業公司或住家當成很習慣,例如我們家停車場的通道,常常被路上車子當成迴轉空間,甚至當臨停處,在美國看起來是嚴重侵犯民宅的罪,侵犯別人車道自己不覺得很怪,還怪屋主車道蓋太小不好迴轉,照相po出來指責。

以上僅供參考⋯⋯

pccbrian wrote:
抨擊孩子的人, 請...(恕刪)

1.我有小孩,我會管教,但不用打,一樣可以讓小孩尊重別人的使用權和禮儀

2.我把這篇文跟您說的理論貼給我的3個親友,分別住在美國跟日本,他們也不認同您的理論

3.如果lock兄所說的,那沒當過美國總統就不能評論他了,
照這樣推,那其實年底大家都不要投票選舉好了……
每個候選人我們都不能批評啊……至少大多數的人都沒當過吧?!

是非對錯真的這麼難嗎?

EAGLECIRAS_1 wrote:
1.我有小孩,我會...(恕刪)



日本人我敢說一定不贊成,但是美國白人黑人一定覺的還好

那他們認同把小孩照相放在網路上的行為嗎?

你不知道你的小孩也常常被批評嗎?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ping1209 wrote:
可能我都是平日回去...(恕刪)

同意ping大說的,
父母親的態度才最重要不是嗎?
而且ping大不是也教育了小孩子嗎?他好像也沒用打的啊……
當然大家都不是聖人,但是你會在廁所尿尿,但你不會去總統府前尿尿

你可以在你家沙發跳來跳去,你不會在公共空間沙發跳來跳去

你會穿西裝去開會,但你不會穿西裝去洗澡

很難理解嗎
在公共場所做那些動作
真是沒家教
非常非常丟臉
希望車主沒有被認出來
先把業主照顧好,KPI達標最重要,內容有沒有實質討論度,不在撰文的考慮範圍。

pccbrian wrote:
日本人我敢說一定不...(恕刪)

您高興就好了,
因為您先說沒長期住美國沒資格說,
那我給親友看,他不認同,您又說黑人白人不同,您用您看到的,我也是問他們看到的,所以我親友都是住唐人街華人區?

您說別人批評我孩子我不知道,
可是我們不是在論在公共場所的行為嗎?我說他沒有以為上行為跟別人批評不批評有甚麼關係?

如同有人說我開車不闖紅燈,太危險,您却說你怎知你開車沒人批評?甚麼神邏輯?

大家都劃錯重點了好嗎!


樓主的行為自己就違法,民法第18條,偷拍照片又公開,沒資格批評別人

小孩需要怎樣的教導,已經不是這裡的重點,難道大家可以容忍違法行為

重點是違法違法違法,看不出來嗎?

難道小孩有問題要教導,大人整天違法不用管嗎?

小時候教養好,長大以後就不用教養,大人可以違法?開車可以自己違規,上網行為自己違法,大人自己違規違法,原來是小時候學的很好。
EAGLECIRAS_1 wrote:
看到樓主po此文,...(恕刪)


台灣人 很多事情 只學半套

德國人 就會體罰

兒童太頑劣

可罰站 打臀部

歐洲最強之國 人家可會體罰...............
大人不管教小孩 那是大人的錯

但是放小孩照片不打馬賽克 是樓主的問題

換做是樓主的小孩 調皮搗蛋 來不及制止就被拍照PO上網 樓主做何感想?

保護小孩子 該打馬賽克!

另外放在網路上 不叫敢言 只是仗著可以隱藏自己 暢所欲言罷了

實質點的就是去投訴 PO上投訴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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