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恕刪)


訂閱,
判賠多少記得公佈!
樓主怎麼又來發文了

感覺很生氣喔
老偉偉 wrote:
告的好 !幹嘛賠錢賣車給你啊!!你誰啊??人家不用生活喔!!你業務凹配備!!他吃個便當80元也凹加個滷蛋嗎??)

現在7-11的便當滷蛋都只有半顆
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已經來電說要本人撤文否則威脅我要提告 哇噻 原來L牌都是盯著這個網站😯 這是什麼時代 消費者不能說話還是這邊是業代專區阿?我只是說出我如何花了兩週跟業代溝通然後就在簽約前一天被棄單的過程跟感想而已 我沒罵人吧⋯⋯Lexus 是偏執政黨的嗎?我不會上電視吧!買車買到做電車🤣🤣🤣
而且業代救火部隊已經請巢而出了🧯


如果你認為沒問題,就讓他告阿。

其他都是多說的。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樓主套句話說:老子有錢想買什麼車都可以!
對 Lexus 業代不爽可以換別人,說不定他業績達標了!
這年頭買車都是業代來緊迫盯人,打電話或親自拜訪..........

Lexus在有錢人眼光中並不是唯一可以選的牌子!也不是最好的牌子!
懂這句話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老子有錢買車奇蒙子不爽可以換別人做!何必單戀一支花??
從前一篇跟這一篇的標題、部分內容跟實際上的狀況,不論版主跟業務人員之間的問題,有可能造成他個人的名譽損失,至少應該已經造成LEXUS品牌可能的商譽減損,經銷商及總代理,都有合約上的義務替豐田汽車就LEXUS這個品牌提出必要的作為,特別是版主與經銷商的業務在締約階段就不合意了,汽車商品也並非在市場上沒有其他同級替代品,這更接近版主沒得到要的交易條件所寫的抱怨文,但其中涉及了個人及品牌商譽的減損,兩篇下來,只是得到讓日後可能的證據資料越來約多的效果而已。
而且文中既然有LEXUS業務友人,就跟他們買就好,為什麼不要?


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恕刪)
我之前就說了
談不攏就換人
有需要上網嗎?

買賣不成仁義在

勸樓主多想一下

不是出錢的就是老大
呦,刪文啦?
正想回些什麼 結果樓炸了
我也是準車主 但碰到的業務都不錯呢
沒簽約白紙黑字之前 應該說什麼都不算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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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什麼『只是說明經過』『不是要公審』
實在是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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