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5中午12:20左右在中山高北上50公里處附近被一台失控的銀白色的轎車撞到左側門,當我在去放置三角警示牌及報警時居然就趁機逃走,而我也因為緊張的關係未先記下車牌,結果就是追不到了.所以提醒大家萬一在發生事故時,一定要先記下車牌,不要以為對方也會負責任的留下處理.當然剛好當時有看到又記下車號,又有上01的人,會看到此帖的機會是微乎其微,但是真有那麼幸運,懇請通知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