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你要如和證明是共同生活的一家人呢?雖然是一家人分住樓上樓下,你要說共同生活也可以,你要說沒有共同生活也可以呀!我家整棟八戶都是親戚(舊房子賣給建商改建的),共同生活的定義在哪?一起吃飯看電視嗎?不可能吧?現在大家生活習慣都不同吃飯時間也不同,就算住同一間也不一定一起吃飯電視更不可能一起看吧?大家房間都有電視都各自在房間看自己的,所以共同生活的定義是什麼?如果我們整棟都依照這個條例去要求只附一戶的錢,我想第四台業者不可能會同意吧?
該怎麼說呢換一個角度講,其實這樣解釋也不見得公平今天有線電視廠商是收取費用支付頻道費,所以理論上來說愈多人付費,廠商的成本就愈低,能夠給予每一戶的降價空間就愈大。當然,這樣子的解釋,對於「每一家」為單位的話是公平的。但是相反的,因為這一樣以來付費的單位減少了,所以有線電視業者可能也「被迫」必須提高每戶的收視費。一家二十口的大家庭跟一家兩口的小夫妻,前者可能有十台電視後者只有一台,卻要只付相同的錢,這樣真的比較公平嗎。
這篇文章 就是我是受害人丫第四台 根本不理會 他們的定義 一家人 跟 NCC 定義的 一家人不同今天就拿這法條 跟第四台申訴一直騷擾我二樓 沒付費我一樓 有付費丫 一二樓是我跟我爸媽一起住的 共同生活丫就是百分之百 跟NCC定義的 "戶"但今天第四台 說 定義是以他們為主 NCC 他說什麼叫 NCC規定是業者在收的 關NCC 什麼事他說我們是二戶就是二戶除非 把房子裡面打個洞做個電梯 就是一戶為了想看第四台 要去打個洞 為免太 小題大作吧很明顯的 共同生活的家人 確要 付二次錢那不知 以為 他們規定 以 人口數來收錢最好小狗小貓都算 他們更高興各位 大大 要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第四台 採用NCC 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