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購買液晶S系列42/37/32型,回函就送多媒體影音播放器活動( 2011/4/14 ~ 2011/5/31 ),其中規定:若S42-5500購買發票金額低於售價:新台幣21,500元(含稅);S37-5500購買發票金額低於售價:新台幣17,500元(含稅);S32-5500購買發票金額低於售價:新台幣12,500元(含稅),恕不適用此贈品活動。
我要請教的是:目前各大網路通路(yahoo、pchome、...)所販售上述電視的價格都已經低於獲贈獎品的規定,但是這些通路還是強調可以換贈品!我要請問若是我買了pchoom購物網站上的S37-5500,含稅價格為16900元,那我是否真的可以換到獎品呢?
這個問題麻煩您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