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000 wrote: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恕刪)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我記得一年才開一次. 或者有其他重大事情我相信每個住戶時間都很寶貴. 所以才會有成立管委會來做初步決策討論至於你說東西壞掉要不要馬上修... 至少我自己家東西是這樣.而這事情過程過了一個多月沒進展才會進一步詢問.存證信函只是一個正式通知文件,沒有任何法律約素... 別看得太緊張.只是要讓事情更加有效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