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j wrote:問題是這個機種每一台...(恕刪) 那就以民法"物之瑕疵"要求退貨我已經向消保官申訴了 lordkon wrote:如果不是每一台LG都...(恕刪) 我那台應是"全新未拆"...是不是LG把退貨包成"全新未拆"再轉給店家? 我不清楚...
這件事即將獲得解決~在下周消保官調解會前,經銷商、店家與我三方已經達成協議,由經銷商回收電視,他們有辦法和LG再"橋"我則必須負擔相關費用(運送、拆裝等)雖然未能全額退費,但能和LG電視說掰掰... 我願意 等想買的電視降價,損失的部分就能補回來了~
benben0731 wrote:這件事即將獲得解決~...(恕刪) 那還是退回給經銷商不是由LG公司回收!!!下一位消費者還真無辜......放任瑕疵商品在市場上流通,這難道就是LG的企業精神???負責任的企業遇到這種事,應該將產品回收後,誠實告知消費者再以折價福利品名義銷售的.LG捨不得回收產品所損失的利益,企業家的精神及企業形象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