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j wrote:那還是退回給經銷商不...(恕刪) 這瑕疵品未必會以新品流入市面未審先判對LG也不見得公平☆阿良☆ wrote:由消費者負擔運費.....(恕刪) 法律沒有規範消費者退貨一定能全額退費消保官提過20%內手續費是有法條可循且順發3C退貨亦會收10%手續費如果兩造都不願各退一步,事情只會沒完沒了
benben0731 wrote:這瑕疵品未必會以新品...(恕刪) 是未審先判?還是想當然爾?LG公司只讓經銷商收回去而不是LG公司以瑕疵品收回,難道你認為經銷商會以福利品虧本折價銷售???還是經銷商覺得客人退回的東西不願意當新品再銷售只好留著自己當終端消費者享用???退貨收取手續費這個規矩是建構在貨品完美無故障或瑕疵,退貨原因是消費者個人因素(買了忽然覺得超出預算.家人碎碎念.擺上去和家裡裝潢不搭.看不順眼.不喜歡等),沒聽過買到瑕疵品退貨要扣啥手續費的!20%還合法?義思是這台電視只要被抓包5次就回本了?是吃定你不會留這台電視?我並非不喜歡這台電視,也不是有任何品牌迷思.我的訴求是:1.給我一台沒問題的電視,公司說換機以一次為限,若換機後還是一樣就愛莫能助!我不認同,若換來的新機還是有問題要消費者自認倒楣?那要不要讓消費者直接到倉庫玩玩戳戳樂?還是選個黃道吉日博個杯?2.既然LG說這個機種都會有這種現象,換了還是一樣,那換一台無此問題同等級的新機種給我.3.全額退費,由LG公司回收.三選一這個訴求過分嗎?
wecj wrote:是未審先判?還是想當...(恕刪) 你真的行就去全額退費啊~ why not?請參考這篇:如果賣家是有合法營業登記,屬於企業經營者,以「付款的時間點」來區分:1.買家付款時還沒見到商品(先付款後出貨的交易,通常是郵寄、郵購、預訂)=>符合消保法第19條規定,必須全額退費,由賣家吸收所有成本,包含運費2.買家付款時已經見到商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通常是面交、到店取貨、或是先收貨後付款)=>不受消保法第19條限制,依民法賣家有權收取20%以下的退貨手續費不管是哪一種方式,主要還是以買家付款時是否有看到實體商品作為判斷依據
benben0731 wrote:你真的行就去全額退費...(恕刪) 你所指的這些都對,不過是建構在正常商品的買賣行為上.也就是造成退貨的原因是消費者個人因素,而不是商品本身的不良或瑕疵.不過我只是點出事實而已無意論戰,誠如所言,事情能解決而自己又高興就好,何必在乎外界?有另一位買將近一年才發現此問題,LG向經銷商協調以目前售價接受退貨,但消費者當初買15~16萬現在只能退10萬它還很不高興呢.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7&t=2063972&p=11
大大 我是42LE5500 最近也在考慮換機 但聽說可能換到更差的我問題也是漏光跟照片差不多....LED全域控制打開 漏光比較不會有但扯的市 黑畫面如果中間出現字跑馬燈 上下LED光竟然會跟著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