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我在資訊展買了一台奇美液晶電視,由於未於約定時間送達,故打電話去詢問,店家說缺貨,要8月底才能有貨,由於我有付訂金,店家電話中一直告訴我可以換購其他機種(個人感覺店家姿態很高,但語氣客氣..),想請教如果我堅持要退訂是否可以要求店家賠償,店家有開估價單上有註明我預付的金額及該送達日期...p.s:與店家電話中談話過程是否愉快見仁見智,但...............個人覺得"起毛子"不太好,故想請教我有預付訂金,對方無法交貨,是否我可以要求訂金賠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