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與網路代購業者爭議問題

感謝回覆!
另外像網路常見的團購,是否也有相關檢驗問題
如iPod Touch這類播放器,是屬PDA/資訊類或者屬影音器材? 三五好友一起購買個五隻一起運回分攤運費, 是否該送檢? 如需送檢又該如何辦理? 是包裹由美國寄出前就要申請或是到海關後有通知要課稅再送件? 若沒有被要求檢驗直接收到,日後想二手出售又要如何補辦檢驗避免違反規定?
還請不吝解答,謝謝!

A5 wrote:
無論是代購或是之前就把商品引進到台灣的現貨販售
國外寄到台灣這段的收件人非買家而是代購業者名字那業者就是引進人
那麼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也就是代購業者了

有些比較有規模的商家會要求買家需附身分證字號與姓名
這樣若商品被海關攬截打稅時
業者會自保以買家提供的身分證字號和姓名名義報關
而非用業者自己名義報關
那麼日後若有違反商品檢驗法時就可以推給買家

另外如果引進商品自用是不受商品檢驗法約束的
也就是說如果自行引進無販售事實純自用是不會受罰的
若日後想換機拿出來販售被買家檢舉也是會被罰

pppty86 wrote:
到底是哪家代購?OP...(恕刪)


代購業者說是店家寄給他東西就那樣,不關他們的事,加上我要求不希望他們開箱,所以他們也沒幫我check。


armiba wrote:
很想看到"外箱超爛"...(恕刪)


機器已經請代購業者派人收走了說。
A5 wrote:
代購業者說是...(恕刪)

您該慶幸不是找日幣購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官方代表好像有點意興闌珊, 是小弟問題太多嗎?
剛看到一則消息, 這樣會不會有需要電檢的問題?
台灣也可以買到 amazon Kindle Fire 了
http://shopping.bnext.com.tw/product/view/id/343339cea3426e657874

以下為文案節錄

商品寄送說明:
1.本商品是委託Buyble國際代標代購2.0統一代購。
2.全商品將從美國進口,適逢美國聖誕節長假,送貨時間如下:
12/15號前完成下單: 1/10(含當天)開始寄送。
12/15-12/31前完成下單: 1/30(含當天)開始寄送。
※請於訂單系統[備註欄]填寫Kindle Fire 寄送地址

3.本專案費用已含代收手續費、關稅等相關費用。
4.Buyble國際代標代購2.0僅為代收、代付款為您委託代購的服務業者,若商品抵台後若發現不符或毀損等需要退換貨時,將會盡全力協助與國外賣方協調後續處理事宜。 ※請特別注意商品若因為人為因素導致毀損退換貨等延伸出相關費用需由訂戶自行負擔。
5.若有任何問題請洽Buyble 2.0 國際代標代購客服專線:02-27714676,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22:00 (12:00-14:00 18:00-19:00為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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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需要電檢
因為代購是直接寄到買家手上 而不是類似貿易商進口再轉手賣
是嗎?
版上有官方代表,始終不願正面回應小弟對"報驗義務人"的質疑...(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提)
個人看法是消費者可能沒事,但雜誌社案子搞這麼大,官方單位不可能視而不見吧?
就看官方代表願不願意再幫大家上上課了

Amazon 都敢虧錢賣硬體了, 國內業者卻只想搭順風車
如果真覺得Kindle 這個體系的數位媒體有市場,這些文化事業真該把代理談下來才是正途

quire wrote:
應該不需要電檢
因為代購是直接寄到買家手上 而不是類似貿易商進口再轉手賣
疑! 樓主不是要回來更新進度? 怎麼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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