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fannfu wrote:
呃.....我上面不...(恕刪)

條文一堆 不符合規定的也一堆
吉帝旅遊的做法我好像這文章有po你有看到嗎?
人家是候補機位需要客服人員確認不須先給請款權利?

要麻也學我 有圖有真相 不信我的可以跑一次流程 我期待你來反駁這篇條款 戴爾的「銷售條款與條件」。


戴爾線上政策
銷售、服務及技術支援之條款條件(以下簡稱「本約定之條款條件」) (僅適用於台灣地區客戶)

1. 定義

本約定條款條件所指之「Dell 」,係指銷售產品予Dell報價單或發票上所指客戶之戴爾股份有限公司(Dell Inc.)之子公司。

本約定條款條件所指之「客戶 」,係指Dell之報價單或發票上所特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本約定條款條件所指之「契約 」,係指Dell銷售產品及/或服務給客戶且涵蓋本約定條款條件之契約。

2. 契約之成立

2.1 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成立。客戶應保證其買受係僅為內部自用,而非基於再銷售之目的。

2.2 產品之銷售及/或服務之提供應符合本約定條款條件之規定,而排除客戶規定或提出之任何其他條款條件。客戶承認其知悉本約定條款條件之內容,並同意受其拘束。


2.1 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成立。客戶應保證其買受係僅為內部自用,而非基於再銷售之目的。
我之前有篇文章發表過 我們(一般人)認為給予請款權利就是訂單完成(參照吉帝的做法)
在多補充一個 條文2.1之後的條文,不得違背條文2.1之前的條文(法律都是這樣的規則)

在本文我強調的是 是否訂單成立 並非擔不擔心的問題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我沒必要去圖文並茂兼反駁您啊。
01不是法院,我也不是法官,只是提出我所看到的矛盾處,我相信這對將來您們提告也有幫助吧?

您們現在該思考的是如何讓Dell網站上那些聲明無效化,而不是跟我周旋吧?
fannfu wrote:
以上二位版友,我沒必...(恕刪)思考的是如何讓Dell網站上那些聲明無效化,而不是跟我周旋吧?

那你沒事為何要跳下來跟我們周旋?

說真的 不太需要你的幫助
你也不要在刻意鑽牛角尖問問題要我們更度濫戴爾

周旋是fannfu的用詞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fannfu wrote:
以上二位版友,我沒必...(恕刪)

反駁太嚴重之說...
這篇文不就是要探討民法上的問題嗎? 提告? 我沒錢 一句打死
我也不想只針對戴爾 但剛好我也有買 就是沒錢才買便宜貨
前文已有說 純交流一下 看還有沒有我沒注意到的地方
不多說 自已翻前文
若您還是要給我扣上這頂帽子 只覺的你這次的回文就是找戰
樓上語氣太重 非周旋 而是討論.

saokie wrote:
那你沒事為何要跳下來...(恕刪)



這倒好笑了......到底是誰先引誰的言啊.....

我在向ruinousdeity請教法律層面的問題(也多虧有您提供的圖讓我大概了解一下信用卡付帳的程序),
對您們提告有沒有幫助就不是這麼重要了,而您會不會更度爛Dell那也與我無關。

您要是無法像ruinousdeity理性的來討論法律上的矛盾點,那行行好,別再互相引言了,謝謝。

而我也不是要和您討論,您就高抬貴手別再引我言了。
fannfu wrote:
這倒好笑了........(恕刪)


大家語氣太重 別太在意 放開一點聊就好了.
話說樓主也非很理性..一句嘴炮也罵了不少人.
既是討論條文 不需說的太重
光您一個提告 反駁之說 看了就不太對題...
理性理性........

來企放空



fannfu wrote:
這倒好笑了........(恕刪)
而上頭版友提的訂購流程圖裡最後一張中的最底下那行有段淡藍色的"請按一下這裡",我猜裡頭寫的應該也是指即便填完資料後,仍需以收到Dell確認接受訂單為準才是,不知有沒有人點進去看過?

要討論條文 不要用我猜 我覺得 我認為 這種文字
事實上是沒有你猜測的文字
你不了解這流程 你就出來放話要討論條文
有什麼要討論條文的誠意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f9f wrote:
大家語氣太重 別太在...(恕刪)



單就法律層面來討論,我的意思是,若Dell把填不填資料的決定權交給訂戶,那Dell強制要求訂戶填信用卡資料的說法就很難成立了吧?而在訂購頁中,也有出現若同意才按繼續的聲明,那是否表示訂戶在按繼續前就該去詳閱Dell的聲明並了解將會有的程序及訂戶的權益這樣。

若訂戶們真的走上提告一途,相信這些都會是Dell拿來辯解的。
您說要看還有沒有您沒注意到的地方,難道我提的這二點都不是嗎.....?

最後,您們大可無視我的文章啊,因為我只是就事實在請教ruinousdeity而已,我沒必要跟您們爭什麼啊......


提告是指那些"想走法律途徑的訂戶",我沒必要針對您,就醬。


原來是那句啊,那只是申明我一次回二個版友,沒別的意思,造成您的不悅,很抱歉。
fannfu wrote:
說真的,我不知道冠了...(恕刪)

以上二位版友,我沒必要去圖文並茂兼反駁您們啊。
01不是法院,我也不是法官,只是提出我所看到的矛盾處,我相信這對將來您們提告也有幫助吧?

您們現在該思考的是如何讓Dell網站上那些聲明無效化,而不是跟我周旋吧?


看清文章
才來說吧
我是說樓主 您是嗎?
扣帽子 我何時說過要提告了
去睡一下吧 我沒有要跟你戰的意思 你卻一直找戰.
您也可無視我的文 卻以上二位版友?
若無針對 請勿加上以上二位版友這類的詞 ok?
不然你就排版排好 分段分好
那句剛好 樓上二位有我....


補充 感謝您的好意已修改好文 不再戰 謝謝您



alberthk wrote:
嘴炮無用,這裡沒有人討論DELL要如何做,DELL要認賠滿足惡質消費行為還是依法保該自己利益,那是DELL的事情。

在這裡是想導正對民法的誤解,謝謝



但是在這邊就是你誤解最大

什麼叫做要約引誘?

如果你錢都付了, 或是已經提供可供刷卡的卡號了, 還只有到引誘嗎?

而且提供卡號的機制也是DELL自己的網頁, 又不是我硬塞給他的,

搞清楚, 買方已經完成履約義務了!

呵, 我不會說你是DELL的工讀生,

但我很期待DELL請的律師是這種工讀生水準,

那很可能搞到法院一不爽, 不但要全部出貨, 還得加上懲罰性賠償

----

今天如果DELL只是跟你要了連絡方式

沒跟你要卡號

或是要你去匯款

然後訂單下去後會有業務跟你聯絡確認

這樣就大概還能主張只是要約引誘

但這樣我就不會去下單 然後在這邊浪費時間

差別在哪看懂了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