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DELL案例,所有網路交易,是否成交都是由賣方主導,懂了嗎??

Dell 這次在台灣的商譽.. 大該已經玩完了.





可是.... 台灣人注重商譽嗎??

很多人說.. 再也不買Dell的東西了..

可是又有一群人.. 去下標了NB.

價格... 的吸引力.. 很多人抗拒不了.

商譽無用論. 看來Dell成功了.
其實不管是折扣有誤或是標價有誤都一樣,

DELL可以很容易的向法官證實是疏失造成,

大家要做的應該是去抵制DELL產品,

讓DELL得到比起認賠出貨更大的代價,

倒不必再提一些不知道這樣的價格是DELL出錯,

覺得這價格是很合理之類的,

這樣的理由是說服不了法官的
還好看的出你不是法官

容不容易不是你腦內想像就會有結論的

至於別人的理由我不清楚

他們也不須跟你報備

我知道你網路會LAG

參考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0&t=1125931&p=6

幫你更新一下資訊
lchhank wrote:
哈哈,這樣也好.......
以後YAHOO的拍賣,我可以用很低的價格吸引人家競標!
也不用設底標了......
買方標到後,抱歉,並不確定是否要成交。......(恕刪)


可以阿
用很低的價格吸引你下標,然後不出貨
接著被大家炮,然後被列入黒名單,最後被YAHOO停權
但這樣做對賣家有什麼好處

d8859513 wrote:


可以阿
用很低的...(恕刪)


如果Dell這個案例成立的話

那應該可以先在關於我裡面註明,本小舖擁有接受訂單於否的權力,購物前必須同意此一聲明

然後先低價吸引人來下標,在發個小折價卷

限定某些特賣區來賣,甚至指定到露天拍賣,

然後限定區裡面的價格再往上調一點,或是官方定價賣

只要10個有一個人買,他就賺到拉

至於亞拍要不要停權,就可以主張他關於我裡面的權力嘛
兩者不同
Y拍是下標及契約成立,須負法律上買賣責任

但是Dell因為是他自己的平台,有自己的條款
所以買方即使送出訂單,在Dell沒接受前訂單還是不成立
除非Dell與台灣法律有牴觸,不然依照那些條款就是這樣...
就是抵公平交易法

自己的平台自己出錯就可以片面毀約明顯是為了規避責任訂著

所以訂出這種合約的DELL就是明顯利己沒有利他

這種合約要規範買家 當然會爭議不斷 並明顯違反公平交易

廠商利用這招來規避 當價格出現錯誤時的風險 所以才會保留 訂單接受否的權利

但下定流程中 卻言明並須先有付款動作(下定7日內) 才會進入同意與否的流程

白話就是 反正你都要要先付 我在考慮考慮 不高興賣就不賣

請問此一契約你認為合法?? (合理??)
越看我頭越痛,這個月家裡有兩個庭要開,到時候順便問問律師=.=
lchhank wrote:
以你舉的例子來說明:

因為7-11統一獅封王,為了慶祝辦促銷活動。

活動內容就是有商品標籤上面有標示原價與折扣價。

產品種類琳瑯滿目,有的折扣2元,有的折扣3元。

結果有一甜甜圈麵包原價20元,折扣價10元。

靠,超便宜,鄉民知道後爭先恐後去拿麵包,還打手機跟好朋友分享目前折扣。

鄉民一堆人蜂擁而上至7-11搶甜甜圈,有的人手拿一個,有的人手拿兩個,有的人拿推車裝的滿滿的排隊。

到了櫃臺,店長大喊:「等一下,折扣沒那麼多啦」

這時鄉民說:「那到底折扣多少??」,店長查了一下說:「折扣2元啦!」

鄉民說:「標示明明寫折扣10元,為什麼不認帳?」

店長說:「那我去請示我們經理,會給你們答覆」

鄉民們就等等等.....等很久都沒有消息,心裡想到還要我等多久啊??於是大家漸漸不耐火氣慢慢上升起來!

過了兩小時,店長出來表情一副不屑的說:「我們7-11經理看你們可憐,就折扣3元啦~~」

鄉民們說:「折扣3元叫折扣?麵包都快過期了,全家才賣15元耶!」

店長不耐煩的說:「要不要隨你們便啦,搞清楚我們是7-11耶,我們7-11說了就算,OK!」

旁邊沒有搶到麵包的人大喊:「你們這些鄉民怎麼如此蕭貪,丟台灣人的臉」

本來就不買麵包,不甘他們的事魔人A與魔人B也在旁邊笑著說:「白癡,你們這些鄉民真的有夠土,想也知道哪可能有這麼便宜,擺明就是蕭貪,丟人啊!」

鄉民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覺得有夠無辜,感覺受到侮辱,於是火氣就全面爆發!

於是鄉民們就跟這些魔人、路人、沒有買到麵包的人、店長、店員就開始balabala爭辯起來了!

請問一下,鄉民錯在哪?:...(恕刪)



以上這個舉例很貼切 不過還少了一條,

大家手拿折扣的麵包排隊結帳的時候, 店長先跟大家要信用卡號碼 說這樣方便結帳, 等大家都給了之後, 店長才大喊:「等一下,折扣沒那麼多啦」 .
10樓的真瞎

今天去商店買東西,刷了卡後東西也拿到手了=交易成功

今天變成了刷了卡(資料已給),賣方拿到資料後

【才來決定是否出貨】

這還真是一個奇怪的理論吼

不知道你的腦袋是裝什麼東西????

你說你無所謂那就你家的事情了!

一般人沒這麼好心吧,資料無端給人還要看人的臉色

來決定有沒有辦法拿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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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樓 knift
這樓層的回話是根據戴爾已經公布消息才有的吧

要不要特價或是怎樣標價都是廠商的權利或是行銷手法 去操作的

難不成是消費者去決定的嗎!?

回話內容令人質疑是否「出張嘴」

這種話變成了 上網買特價品還要先打去客服詢問是不是真的有特價

在回88樓的話
今天有特價不是由消費者去知道的

是由廠商、賣方那邊的公佈出來的

所以即然賣方自己 已那種價位標售了

買方去買東西,理應出貨

還有說自已賣特價了,還要看賣方臉色 要不要給買方 買東西

有這種商業行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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