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 990事件請集中在這一篇討論

nevercool wrote:
你說得沒錯。我想這部...(恕刪)


基本上以訂單當作流水碼,比較好統計,若是以訂貨人,就不好統計了。

因為同一定貨人有三種訂單,A訂單為20吋螢幕,B訂單為筆電,C訂單為22吋螢幕。

若以訂貨人為依據,這時候會比較亂。

只是同一訂單有不同貨品時,這時該如何「折扣」??這點倒沒有說的很清楚......

再來就是一筆訂單假設700台,第一台500元,那其餘699台是否要消費者全部買單??

若699台需消費者全部買單才有辦法第一台優惠到,否則就退單,那我想DELL的損失也應該不大了!!

不過消保官的作法我覺得值得鼓勵,因為對DELL至少有「懲罰性」賠償,這才是正面的。
lgl07190 wrote:
它的意思是第一台照價...(恕刪)


我也是這麼想...

因為這樣做的話DELL就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

我下訂了10台... 最後反悔只要1台... 那這樣跟DELL所犯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全吃才有第一台的優惠。
洄瀾之子 wrote:
我也是這麼想...因...(恕刪)


因為從第2台開始就不是你訂購的價格那當然可以取消剩餘不同價格的訂單

不然DELL就照原本價出 就那麼簡單 有單有據 一台是多少價格都寫的清清楚楚

這是我們給DELL一條路走而不市DELL給我們路走

DELL沒什麼選擇可以選
A+ | 大野狼 wrote:
因為從第2台開始就不...(恕刪)


這樣就真的太土匪了啦...

DELL:我已經按照消保會的建議實行了,你們消費者還要我照單全收,太超過了啦!

而且那規範也寫的很清楚,訂單第二台開始就照原價,不是嗎?
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就視同放棄該訂單,很合理呀!
如果是照這種做法我可以接受。
洄瀾之子 wrote:
我也是這麼想...

因為這樣做的話DELL就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

我下訂了10台... 最後反悔只要1台... 那這樣跟DELL所犯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全吃才有第一台的優惠。



依消保會的立場,應該不會那樣設計。
況且要求中是寫:
第2台以後則按公司更正後「線上折後價」(例如DellE1909W 19吋線上折後價為NTD4800),【提出合理的階梯式折扣。】

既然是用提出。

應該是指要 DELL 提出,第二台以後的折扣方案,給消費者選擇要不要接受。

何況基本上,這是協議,而非依照先前的契約效力。

這是賦予消費者請求權。
(請求權,消費者可選擇要或不要。)

給消費者請求第一台出貨的權利。

以及請求第2台以後,合理折扣重新訂立契約的權利。

這兩個請求的權利,應該是分別行使。

-----

不過一切還是要看,DELL最終的決定。
不然以上都只是討論而已。






A+ | 大野狼 wrote:
因為從第2台開始就不是你訂購的價格那當然可以取消剩餘不同價格的訂單...(恕刪)


我也贊成單筆訂單需全購入才能有第一台的原價權利
因為單筆訂單訂購太多台,如先前消保官所說,已經有濫用消費權利的情形
況且如果被認定是濫用消費權利,其實一台都不應該拿到
濫用消費權利時廠商可取消此訂單,而非消費者有權取消同筆訂單中剩餘的數量
否則就必須對法官解釋單筆訂單這麼大數量,其合理的地方為何
單筆訂單這麼大數量的情況可參考卡神判例
洄瀾之子 wrote:
這樣就真的太土匪了啦...(恕刪)

如果DELL同意消保會的看法
所以一筆訂單只定一台的人有福了
如果一筆訂單定五台,後面四台只是折價,我想很多人會放棄整張單
因為第一台的折扣分攤到後面就不見得有多優惠了
就像第二件六折,要買兩件才有,這樣其實一件才八折
消保會還是對DELL不錯嘛
消保會對那些一筆只定一台的消費者給予保障的用意很明顯

只定一台的拿到500元螢幕的機率很大囉
如果是貪多的可能嚼不爛囉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如果要全吃才能有第一台優惠的話
那這樣結果還不是一樣
公司得利

應該依訂單第一台照價
然後看購買人要不要其餘的台數
如不要,就只出一台




這樣最多就一張訂單出一台吧
~~來自美濃的鄉下客家人~~
希望那些再說自己是鬧著玩的...和只是希望dell道歉的人

到時如果真的依照錯誤定價出貨的時候

就不要真的買阿
bookgain wrote:
如果DELL同意消保會的看法
所以一筆訂單只定一台的人有福了
如果一筆訂單定五台,後面四台只是折價,我想很多人會放棄整張單
因為第一台的折扣分攤到後面就不見得有多優惠了
就像第二件六折,要買兩件才有,這樣其實一件才八折
消保會還是對DELL不錯嘛
消保會對那些一筆只定一台的消費者給予保障的用意很明顯



嗯,雖然我覺得消保會有他的立場。

事實上,協議主要在利益衡量。

所以,事件總訂單量,真的有差。

數量不同,會影響到,在提協議時到底要怎麼衡量。

如果這次總訂單量不多的話,搞不好消保會會叫廠商全吃了也說不定。


至於純走法律的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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