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mind wrote:
還是正經一下,法院針對的應該是個案才對,DELL案不藉由法院的力量正視聽,實在太可惜!不同的情形本應予以差別待遇,而非一視同仁。如果下訂數十數百數千台的網友提告,相信這樣的判決絕對沒有人有意見;但你是否忘了原告只下定了兩台?而不是該法官欲除之而後快的蕭貪鄉民。
不好意思
我原本只是看戲的
我不熟法律
但我對這段話有點疑惑
我相信有些下訂單的人是真的缺螢幕
(應該是發現這狀況的前幾位消費者)
可是下訂單量可能是幾千幾百筆
假設最後判決照你的意思實現
那該如何辨別這麼多筆訂單中
哪些是要買?哪些是蕭貪?
(訂一兩台的消費者都是要買的人?)
交由法官判斷嗎?
這樣是否會造成更多的不公平?
這麼多筆訂單要判斷是否會浪費社會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