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標錯價,法院判:不需依約出貨

Firstmind wrote:
還是正經一下,法院針對的應該是個案才對,DELL案不藉由法院的力量正視聽,實在太可惜!不同的情形本應予以差別待遇,而非一視同仁。如果下訂數十數百數千台的網友提告,相信這樣的判決絕對沒有人有意見;但你是否忘了原告只下定了兩台?而不是該法官欲除之而後快的蕭貪鄉民。


不好意思
我原本只是看戲的
我不熟法律
但我對這段話有點疑惑

我相信有些下訂單的人是真的缺螢幕
(應該是發現這狀況的前幾位消費者)
可是下訂單量可能是幾千幾百筆
假設最後判決照你的意思實現
那該如何辨別這麼多筆訂單中
哪些是要買?哪些是蕭貪?
(訂一兩台的消費者都是要買的人?)
交由法官判斷嗎?
這樣是否會造成更多的不公平?
這麼多筆訂單要判斷是否會浪費社會資源?
dafai wrote:
交由法官判斷嗎?
這樣是否會造成更多的不公平?
這麼多筆訂單要判斷是否會浪費社會資源?


司法資源是否浪費,
要看所達成的公益目的是否值得這樣的浪費?

如果這案件確立了網路交易的遊戲規則,
自然是值得的。



不過這件案子並不是團體訴訟,
訴訟效力也僅僅及於提告的那位當事人而以阿。。

想爭取權益的下單者,還是必須分別自行提出訴訟。

至於你擔心的,
事實上DELL罩子應該放亮點,
多幾件甚至只要一件具指標性的判決出爐,
DELL就應該知道接下來面對其他買家該怎麼做了,
而不必慢慢等緩慢的司法程序一一起動。。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albabar wrote:
我也問過主管和同事,回答結果是

小老百姓看不懂得很多可以掰,文言文也很好坳結論,可以把黑變成白的


說判決書用掰的失之偏頗。事實上該說理的也都有。

事實上這位林法官算年輕的,文字還比較平易近人。

真正可怕的莫過於執掌憲法解釋的那幾位大法官

許多大法官解釋搞得像天書一般。

當然大法官與一般的法官負責的領域不同就是了。

不過法律學科的專業用語與文謅謅文法太多,就如同英文醫囑一般,
造成社會大眾對於這些領域的隔閡與誤解,
的確不是號稱法治社會的台灣之福。

甚至連專跑法院線的記者,
素質都良莠不齊,依賴媒體報導的國人,就更容易被誤導了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Firstmind wrote:
我所言DELL退出市場的言論,完全是從你那句"消費者的信任度更低...嚴重者就會危及自身的經營,"所順勢推導出來的假設用語。如果推敲你我對話的前後文應該可以看得出來。這應該不是這討論串的重點,也不是大眾關心的議題吧??

不知你一直在意這句話是否有何用意?直說無妨?

怎麼不是重點?因為這可以判斷你的價值觀,以了解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較性.

簡單請問你一個問題...DELL台灣一年來發生兩筆網購產品標錯價格的情形,你認為這算是"輝煌的"出包紀錄嗎?你認為這缺失嚴重嗎?

我只想了解,我們(或我們這兩群人)對同一件事情的認知是否有如此大的差異.

先來說我的看法,我認為這紀錄根本稱不上輝煌,也算不上嚴重.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打錯價格的員工想必也已受到懲罰,DELL本身也遭到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可以了,大家繼續往前走.

如果有人,或就是你本人,認為DELL網購這一年竟然發生過兩筆標錯價格的紀錄,這出包次數實在很輝煌,這缺失實在很大條.什麼名譽受損,罰款,消費者信任度降低...這些對DELL的負面效應都還不夠...

那我也只能說,我們對同一件事情的價值觀差異太大,再講下去也只是各唱各的調,可以到此為止了.沒什麼用意,也沒什麼直不直說無妨,就這麼簡單.
Mechaome01 wrote:
怎麼不是重點?因為這可以判斷你的價值觀,以了解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較性.


說到本身對於DELL的觀感,
就是在出包案之前,
知道有這麼一家全球第二大電腦商。(現在排名已變成第三)

在出包案之後,
知道DELL的網路控管問題非常之大。

在接連出包之後面對消費者的態度,
由於後續處理的粗糙令我反感,確定我絕對不會購買任何DELL的商品。

我對於DELL的觀感就是如此而已。

至於你問我,
認為DELL的缺失嚴重與否?
我只能回答,
看得出他們對於BtoC網路商務的漫不經心,
嚴不嚴重,我不予評論。
甚至DELL若退出台灣市場,
我也沒什麼特別感覺。
不過將來若有與品牌電腦商合作/交易的機會,DELL是絕對除名的。

事實上若有理性看待我的發言,
會發現我不是那種動輒喊打喊殺的所謂"鄉民"。
所以不必把我的言論與DELL案的鄉民作任何聯結。
向來也對嘴炮沒興趣。
手癢跳出來,
只是因為看不慣部分網友散布錯誤的法律觀念。(當然我不敢說我一定對,但理性討論是歡迎的。)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inoue555 wrote:
你的敘述讓我有點看不...(恕刪)

就是在酸那些明知價格異常卻硬是要下單搏看看能不能賺到,
然後Dell不出貨就開始打著消費者權益在吵的人們。
(以上歡迎對號入座)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Firstmind wrote:
1. 判決書已經夠白話了,我打的那篇也不過就是試著更白話的說明判決書意旨,看不懂也沒關係,別插花暴露自己的淺乏,何必牽拖什麼眼睛疲勞?

2.從你對公序良俗的解釋,我可以確定你完全沒有法律常識,所以看不懂判決書也不奇怪了。

1.
判決書我看得懂,但是被你編輯過之後就變得很難懂了,
看完你的回覆,我更確定你完全沒有編輯SENSE,不懂什麼叫做「易讀性」。

2.
不用扭曲我的話,不占人便宜只是針對這起瘋狂下標案的看法。
公序良俗涵蓋的範圍那麼廣,你想另開一篇來論述嗎?

自己把文章編輯成讓人看不下去,還反質疑別人看不懂判決書?

Firstmind wrote:
到現在,有人可以提出網路陳列商品一律視為要約引誘;實體商品陳列一律視為要約的原因嗎?
如果是為了保護賣方免於因標價錯誤而導致照價出貨的不利益,實體商品陳列不也有一樣的錯誤可能,也有一樣的保護必要嗎?既然舉著保障交易公平的大旗,何不將所有的買賣契約預設為要約引誘的態樣?

本文認為,DELL案以保護賣方避免巨額損失為目的,而認定網路商品的陳列為要約引誘,從目的論,情有可原,然而方法卻應該從意思表示錯誤著手,而非逕將網路陳列定性為要約引誘。蓋此為不同層次之問題。

誰說實體商店沒有類似狀況?

你在架上看到標價一包一百元的商品,拿去櫃檯結帳,
然後櫃台小姐告訴你商品標錯價,一包是一百五。問題來了。
架上有標價,你看到標價拿起商品,要約成立了嗎?

你走去結帳,小姐告訴你商品標錯價,不能以這個價錢賣給你,
你能主張商品必須以標錯的價格販賣給你嗎?

答案還不夠明顯嗎?

Firstmind wrote:
至於喜歡人身攻擊,或者自比嘴炮能人而沾沾自喜者,你們高興就好。

我怎麼看都覺得你自己也是成員之一耶?
inoue555 wrote:

1.
判決書我看得懂,但是被你編輯過之後就變得很難懂了,
看完你的回覆,我更確定你完全沒有編輯SENSE,不懂什麼叫做「易讀性」。



自己把文章編輯成讓人看不下去,還反質疑別人看不懂判決書?


質疑你看不懂判決書,
是因為你並未提出認同判決書判斷的法律見解,
也提不出否定我言論的見解,
卻只在枝節打轉。
如果看得懂判決書,
當然就會知道我提出的質疑點何在。

編輯sense!?
一開始的紅黑相間是為了兼顧原文與說明的不得不然..
經驗証明,01的網友普遍是很缺乏耐心觀看複雜文章的。
所以倒也要感謝你~剛剛花了點時間整理了一下你看不懂的那篇
有空批評指教一下喔,
這回別再隨便說看不懂了



inoue555 wrote:
2.
不用扭曲我的話,不占人便宜只是針對這起瘋狂下標案的看法。
公序良俗涵蓋的範圍那麼廣,你想另開一篇來論述嗎?


沒什麼扭不扭曲的。
公序良俗跟佔人便宜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真的不太明白,
民法第二條所謂的公序良俗是用在法律沒規定的情況,
而民法對於你所謂的佔人便宜可是有規定的喔。


inoue555 wrote:
誰說實體商店沒有類似狀況?

你在架上看到標價一包一百元的商品,拿去櫃檯結帳,
然後櫃台小姐告訴你商品標錯價,一包是一百五。問題來了。
架上有標價,你看到標價拿起商品,要約成立了嗎?

你走去結帳,小姐告訴你商品標錯價,不能以這個價錢賣給你,
你能主張商品必須以標錯的價格販賣給你嗎?

答案還不夠明顯嗎?


這例子很典型,
不過我要說的是,
這是典型的意思表示錯誤的例子。
而不是用解釋為要約引誘來解決。
inoue555 wrote:
我怎麼看都覺得你自己也是成員之一耶?

你高興就好。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audeo wrote:
我提的是市場佔有率
PC、筆電、LCD,Dell都是退步的
不論整個市場總銷售數是多少是成長還是下跌,都只是當分母用的
你質疑Dell砍廣告預算和市佔率的關係
請提出你的數據和銷售圖當證據,來證明不是

這幾年崛起的韓國S牌,廣告打的有多兇
市佔率一直在上升,不可能完全不是這方面的原因吧!

應該是你要證明Dell砍廣告預算和市佔率之間的關係吧。

另外Dell市佔率下滑是因為砍廣告預算還是砍客戶服務預算?
我只有Google到Dell砍客戶服務預算的內容....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Firstmind wrote:
事實上若有理性看待我的發言,
會發現我不是那種動輒喊打喊殺的所謂"鄉民"。
所以不必把我的言論與DELL案的鄉民作任何聯結。
向來也對嘴炮沒興趣。
手癢跳出來,
只是因為看不慣部分網友散布錯誤的法律觀念。(當然我不敢說我一定對,但理性討論是歡迎的。)

那下面這一段話是?這就叫有理性...?
Firstmind wrote:
以DELL的輝煌出包紀錄,應該退出台灣市場了吧?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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