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提供的戴爾存證信函2009.07.02

修改一下信函內容

可以將詳細的網路購物資料備上

以利之後官司訴訟

戴爾存證信函範本檔案下載連結 http://0rz.tw/6JVPZ

紅色字自行修改

戴爾存證信函範本
tree311 wrote:
修改一下信函內容 ...(恕刪)


其實寄給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沒有用,請各位將副本收件人改為各地方縣市的消保官,因為消保官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大的差異就是在於:

公權力!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是沒有公權力的,而消保官有!

不要讓我們的稅金白繳了。

附上各縣市的消保官地址:
http://www.cpc.gov.tw/appeal52.asp

順帶一提,各位只有向消保官申訴,廠商才會正視這件事情,而且至少有公權力當後盾!覺得自己刷卡不知道算不算交易成立的,消保官會給你答案。消保官再搞不定,就申訴到行政院吧!
所以,現在流程要怎跑?

看起來有點亂
calven.lai wrote:
所以,現在流程要怎跑...(恕刪)


寫好存證信函(可以把副本多發一份給消保官)-->蓋章-->明天拿去郵局寄。

然後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網站順便進行線上申訴DELL。

不會花很多時間的。
感謝空心磚大的建議

已經將副本改成縣市消保官

三、副 本收件人 姓名: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台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

戴爾存證信函範本檔案下載連結 http://0rz.tw/6JVPZ
擠到第二頁了,推一下勇於寄出.
這種廠商跟土匪一樣
莫再提
本來想說一句道歉就算了~
結果完全感受不到誠意
然後看到一千元方案~~

又要大賺一筆~~整個火起來~~~
消費者權益要自己爭取

我買了一台~990
一台 1700
準備要幫家裡父母換電腦

老實說從頭到尾Dell就沒有標錯價

我一定要寄存證信函給Dell.
renoa wrote:
收件人 姓 名:美商戴爾股份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18號20樓
...(恕刪)


我還是要說一下

全銜為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不是美商
這樣子感覺如果用信用卡的就沒用了丫!
因為還沒匯款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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