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tek wrote:沒想到蕭貪們最...(恕刪) 是阿....自己可以託人買便宜的快打旋風4 手把就不蕭貪...(還不一定是原廠的)別人網路買折價的螢幕就是蕭貪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1&t=949775&p=17
juddy007 wrote:我只想說閣下如果這麼有心應該去打擊那些詐騙集團Dell再怎麼可惡也不及那些詐騙集團的10分之1獲利也沒有詐騙集團來的暴利吧 打擊詐騙集團是警方跟政府的責任吧...怎麼有些人的比喻都那麼不相干~"~另一個回撿到錢會不會送到警察局也一樣...
支持版大採取實際行動,而不再像某些人只是打打嘴砲,在論壇上喊爽的,讓一切進入法律程序,不過一但開始可就要開始付費囉,先從存証信函開始,費用約200元,其他律師費等等...就慢慢往上加吧,加油!PS.版大你的標題應該訂正一下,不是"載"爾是"戴"爾,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