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他是店主,店員,或是那間店的人)
因為[這件事情]跟[向Mobile01上的人道歉]
一點也扯不上關係
原發文者真正要去道歉的對象是那的店家
(也只有他們才是需要被道歉的對象,其它的人,對這件事來說,都是路人甲(包括我在內),也就是,不關他的事)
(有道歉,也需要道謝,對象就是提醒你去做[自動調整]的那一位網友+其它熱心幫忙的網友)
在這個網路留言板上面道歉....
個人覺得...搞錯對象了吧...而且也沒必要~...

a29035568 wrote:
店家買的不能好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