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電腦標錯價事件,我是在一個友人的網站看到了他的中性評論獲知的,還不清楚事件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http://fred.ipod.to/blog/?post/1923
不談台灣DELL。讓我回想一下國外廠商幾個有明確規定做法的實例:
《第一》網路通路商通常有一些內定規則,例如鼎鼎大名的AMAZON
Pricing and Specification
Despite our best efforts, a small number of the items in our catalog may by mispriced. If an item's correct price is higher than our stated price, we will, at our discretion, either contact you for instructions before shipping or cancel your order and notify you of such cancellation.
Reference:http://www.amazon.com/gp/help/seller/returns.html?ie=UTF8&seller=A3JP1DNK62GHI9
結論:由於他事先就寫在購買條例中,所以就算標錯價不賣,消費者也沒有權利要求賠償。
《第二》我想起加拿大中大型連鎖雜貨店,超商,百貨公司。。等等都有的2個內部信用制度,實際上商業協會也有明確規範:
(1)如果架上物品已經由業者標價,消費者購買時,商店須以其價格賣出。
(2)如果消費者到櫃檯付賬,收銀員在任何一樣商品多收了超過標價的錢,業者承諾無條件全額退款,令其此次購買全部免費。
結論:當然,這只對商業簽署公約的廠商有效,詳細理賠最高額度因公司而異。廠商堅決不遵守的話,消費者訴訟官司還是可以打的。
以下是關於實體店架上物品標錯價關於顧客權力的部分:
7. CONSUMER COMPLAINT PROCESS
7.1 When a scanner price error occurs, the cashier will be authorized to implement the Item Free Scanner Policy.
7.2 A customer dissatisfied with the cashier's decision will be directed to the store manager or supervisor.
7.3 If the store manager or supervisor cannot resolve the dispute, the customer should be directed to a designated company representative.
7.4 The time period for considering a particular complaint should be left to the discretion of the retailer. However, generally complaints should be resolved as expeditiously as possible and, in any event, no later than one month after the error is alleged to have occurred.
7.5 In the event that the dispute between the retailer and the consumer cannot be resolved:
(a) either party may refer the complaint to the Scanner Price Accuracy Committee; and
(b) if the dispute remains unresolved it may, at the request of either party, be referred to a designated arbitrator on a cost recovery basis.
2007, Retail Council of Canada — The Voice of Retail
Reference:
http://www.retailcouncil.org/advocacy/cp/issues/scanner_acc/scanner_accuracy02_eng.asp
《3》無獨有偶,在中國去年2008年,2月,DELL官網也出現自稱標錯價的搶購事件。戴爾在其官網中將一款原價7599元的27寸液晶顯示器錯標為2515元,同樣引起網友的搶購。戴爾事後發表聲明,對於熱忱希望購買該款產品且不同意取消訂單的客戶,戴爾公司決定將該錯誤報價作為實際出貨價格,並將在系統錯誤期間生成的該部分訂單按照正常訂單處理,戴爾公司將自行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
2月15日 2008,戴爾公司網站報價係統出現錯誤,一款原價為7599元的2707WFP 27寸液晶顯示器在訂購時價格僅為2515元,從而遭到消費者瘋狂搶購。
2月27日 2008,戴爾公司發出聲明,承認該公司網站報價出錯,並決定將錯誤報價作為實際價格出貨。
以下为戴尔公司声明全文:
戴尔公司网站2月15日至18日的信息中出现了一个系统错误,导致报价系统中显示的27’液晶显示器的价格较大幅度地低于我们正常的出货价格。发现这个错误后,我们立即进行了更正,并与大部分受影响的客户进行了沟通,部分客户接受了我们的道歉并同意取消订单。对于热忱希望购买该款产品且不同意取消订单的客户,戴尔公司已决定将该错误报价作为实际出货价格,并将在系统错误期间生成的该部分订单按照正常订单处理,戴尔公司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客户的订单已按照下单时间先后顺序生产和发货,货物将在我们正常承诺的送货期限内送交客户。由于我们的工作失误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早前报道:
北京晨报2月27日报道 “原价8999元的戴尔液晶显示器居然降到了2515元。2月17日,戴尔官方网站一款显示器的超低价格引来抢购。然而几日后,戴尔公司表示这是网站价格显示错误不能执行原订单,引起了消费者纷纷抗议。昨天下午,部分已付款的消费者收到了戴尔公司能以此价格发货的电话,未付款的消费者未收到消息。戴尔公司客户关怀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安排专人处理此事,目前仍在讨论处理办法。
戴尔要退款 买家没同意
2月18日购买了这款显示器的杜先生说,2月17日,有网友在戴尔官方网站购买了型号为XPS420的台式电脑时发现,在选择显示器时,原价8999元的27寸液晶显示器2707WFP(见图)居然标价2515元。该消息迅速传开,引来众多网友抢购。不少网友收到戴尔的确认消息并付款。18日中午,这款超低价的显示器链接被删除。随后几日,戴尔表示这是销售信息中出现的错误,无法执行。
“戴尔的销售代表打电话给我,说标价出错了,要求我无条件同意接受退款,我没同意。还有一些确认了订单未付款的人,戴尔说可以在原价基础上优惠1500元,好多人也没同意。”杜先生向记者表示。
消费者热议 盼戴尔履约
记者在多个论坛上看到,讨论该问题的帖子成为热门话题,一些消费者还建立QQ群,希望戴尔能以17日的定价发货。
“合同就算成立了,怎么能说毁约就毁约呢?2004年,IBM把2000元的笔记本康宝光驱错标成了1元出售,最后都兑现承诺发货了。一位网友这样表示,引来不少支持者。
许多网友称,如果戴尔不履行,将考虑对戴尔进行起诉。也有人对起诉不乐观:“电子产品降价这么快,一年半载的诉讼期过去,就算赢了,这显示器也不值多少钱了。”
昨天下午,部分已付款的网友表示刚刚收到了戴尔公司的电话,称会以此价格发货。记者致电戴尔客户关怀部,工作人员表示,现已安排专人处理此事,目前仍在讨论处理办法,尚无最终结果。对于网站报价出错原因,公司正在调查。
律师说法
付款与否均应履行合同
东土律师事务所的许胜忠律师对此表示,戴尔在官方网站上登出报价,就属于《合同法》中的邀约,买方接受这个报价,提交订单,合同就算成立。不管是否已经付款,都应该履行合同。
在戴尔官方网站上公布的《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条款和条件》中,记者也看到,对于“合同成立”规定:一份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告存在: (a) 买方接受卖方(通过广告、报价单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报价时; (b) 以任何方式提供的买方订单被接受时(以下列最早发生者为准):(i) 卖方书面或口头接受时,(ii) 或者产品装运时。
無獨有三,戴爾2006曾有類似失誤:
8月7日 2006,戴爾官方網站上將原價8999元人民幣的SC430雙核服務器標價為800余元,引來用戶搶購。此後戴爾表示報價錯誤,不能執行原訂單。補償方案為,提交過訂單的客戶能以75%的價格購買此產品。有消費者向福建省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7年7月4日判決戴爾按照當時報價執行合同。
結論:一家公司,兩地情。
REFERENCES:
http://it.big5.enorth.com.cn/system/2008/09/07/003671532.shtml
http://www.xixik.com/content/644a9701979d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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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想:
台灣DELL公司顯然現在正在為自己的利益而非消費者的利益做出最大努力。
(1)已經愿意使用【廠商信用度】與【顧客忠誠度】換取實質【金錢】。
(2)基本上,應該是認為【打場可能集體官司的利益】》【自行吸收的金錢損失+形象信用損失】。
台灣是以服務業與科技業為龍頭的國家,這種危機處理對任何公司都是困難的。出此下下之策,DELL不是損失大到無路可走,就是。。。一家公司,兩地情。
另外,我在想,如果一位消費者下單買了DELL東西,經過30年拿來退,說自己眼睛看錯保固時間了,以為3年是30年。白紙黑字都不算數。DELL不知會如何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