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新聞…官司打的應該是去年年中之間的兩款DELL螢幕事件
那時我也有跟著下標並付了款項…事後DELL回寄一封信並附上一張支票(應該是支票吧…太久也忘了)
但我至今仍未兌現它…致使那張票還是很髒的躺在我的廢墟抽屜中

照理說…事情應該就此落幕…不過今天看到這新聞時…突然又想起了這件事
腦袋有個想法…正常來說DELL應該也都給了這些原告鄉親們一張支票做退款動作了
如果這樣還不算是完成退款的動作而使原告仍然可勝訴的話
則是否我也可以仿效原告並以此判決案例要求DELL出貨!?

亦或是如果把票券寄回表示不接受才有主張的效力!?
不太了解這當中的關係…雖然我收到票券但應該還不能表示同意這樣的結果
因為我也沒辦法叫他不要寄(我連誰寄何時寄都不知道…我要叫誰不要寄

事先也沒詢問過對方的意願(我很肯定DELL客服沒找過我

我有看過先前已有網友貼過先前的判決結果
http://www.techbang.com.tw/posts/1853
但如今看到這個網路新聞時…還是引起我不少的興趣
畢竟這是一個賠率 1:7 的賭局呀

還望各先見指點迷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