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簽斡旋合約的時候仲介沒有特別告知所以沒有注意到合約中有2%仲介費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就沒有機會再談仲介費的部份目前已經初步跟屋主在價錢上談攏仲介也說屋主正在跟他們談仲介費的部份基本上屋主也有跟他們簽約, 那是否表示我們雖然簽了斡旋合約也可以請仲介降仲介費想了一想, 真的沒道理屋主可以跟他們談我們就不能談如果堅持只付1%的仲介費是否會吃上官司?
印象中斡旋合約沒有記載仲介費如何支付。我的做法是,一開始就先講仲介費我只願意支付成交價的1%,如果你可以談到我要的金額,則我願意支付2%。當然這都是在我開價時就要計算清楚,因為這也是購買成本。建議,下次仲介找你加價時,態度堅定的跟他說不願意加,如果可以用你的開價成交,你願意支付2%的仲介費。如果逼不得已要加價,也多保留1%的加價空間,簡單講就是直接強姦他的仲介費。但是....事後仲介一定會想辦法再挖回來。以上,僅供參考。
如果屋主那方面還因為某種原因(包含屋主與仲介間的服務費)而尚未簽下您委託給仲介的斡旋書,那你是隨時可以取消你的斡旋委託的。另外,我日前簽下的斡旋委託書中是有註記服務費的,不過,在簽下之前是可以另外寫下您與仲介之間的協議(例如:1%、或5萬、或不另支付服務費等)。祝好運囉~~
perrychung wrote:基本上屋主也有跟他們簽約, 那是否表示我們雖然簽了斡旋合約也可以請仲介降仲介費...(恕刪) 你跟屋主狀況完全不同屋主簽約的部分應該是指高於底價時所需支付的仲介費用如果你的出價不到底價的話屋主原來的合約未成立自然可以要求仲介降低仲介費用來貼補差價的部分舉例來說如果屋主開價是1000萬,要付仲介費4%是40萬你的開價是980萬的話屋主可能會要求降低仲介費用2%以980萬成交,然後只要支付19.6萬給仲介這樣屋主沒有損失,仲介也成交了但你的部分已經簽了斡旋合約如果賣方也簽好同意此價格你就很難跟仲介去談仲介費了
基本上斡旋合約裡都會註明仲介的費用跟收費的方式!我之前也很在乎這白紙黑字的方式簽下去!但是後來發現這都是可以喬的!包括費用、付款方式等等反正買賣雙方只要還沒有確認成交,中間還有許多變數的!除非您的開價很高,高到屋主看一眼就說OK!那接下來就剩下你跟仲介慢慢喬了!小弟我當時簽斡旋的時候註明收1%的仲介費用!付款方式簽約時付70% 交屋時付30%!結果到現在我還沒有付半毛給仲介,因為我還要談仲介費!所以囉!合約是制式條款,是規範底限!只要您要不超過底線太多!台灣人.....呵!什麼都可以談的。
perrychung wrote:當初簽斡旋合約的時候...(恕刪) 在仲介未和您回報成交之前您"隨時"都可以"撤回斡旋"不買這也是談仲介費的補救方式不過動作要快就是~一旦仲介跟您回報成交了又要得慢慢談嚕~
另外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簽斡旋時,制式合約為"契約成立則給付2%仲介費"我當時有詢問仲介,關於仲介費的給付時機是買賣雙方簽約時給付OR等過戶完成才給付仲介是說,簽約時要付,頂多簽約後幾天我擔心的是,我付這筆仲介費,不只是為了要簽約更是為了要實實在在的買到房子,過戶交屋才算如果中間無法順利過戶OR屋主毀約的話,沒錯,按合約賣方是得賠付2倍訂金;不過…台灣人什麼都可以樵買方毀約,屋主可以很容易的把斡旋金收走但賣方毀約,屋主可不是這麼容易的要把2倍訂金給吐出來中間如果要打官司也是傷神傷身要求在交屋過戶完成才給付仲介費是否合理OR我是奧客??
timback wrote:我跟發文者狀況相同,...(恕刪) 這是簽約的技術你只要說你要多少錢買(含服務費),至於最後屋主會拿到多少錢,他們自已去算也就是斡旋的金額他們自已會調,談的成,你就是付那些錢加過戶的規費,就不用理他們的服務費到底是多少了至於有些的人,可能會認為萬一他們談的比較低,不就了了。那就應在買前也想清楚,你到底願意出多少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