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來這邊發言,希望大家能給我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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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先生前年買的房子去年過戶,剛好可以適用政府優惠房貸。
但是當初房子買的時候,我們並未結婚,房子是掛我先生的名字。
由於沒錢裝潢,我媽說要借我們錢去裝潢,但是條件必須把房子過戶一半給我。
就在去年9月房子過戶之後,銀行的優惠房貸資料下來。
我們照上面通知的日期去對保,對保過程都還算順利。
但是就在回程的路上,銀行才打來說,因為房子過戶過了,有一半並不是我先生的,等於我們沒辦法拿到300萬的優惠房貸。
一開始說,因為過戶一半所以可以變成一半(150),後來請示主管過後又說不可以,說我們這樣根本不能辦。
叫我們自己打電話去問政府。
事後我打到內政部營建署去問,對方說因為過戶掉之後,在我先生名下只剩一半,變成只能辦一半的優惠利率。
並不是都不能辦。
所以我又打電話去跟銀行要申請文件,對方卻一頭霧水,感覺就是不想讓我辦的樣子。
後來老公生氣不管,我也不想管...,就這樣不了了之。(因為必須特地請假到台北市辦理,誰也不能保證對保後,他會不會又在之後打來說不能辦= =")
然後是今年2月前兩年免利息,最近收到通知後必須跟銀行辦理過才算OK。
就在上禮拜才把文件送出去後,今天我先生就接到銀行的電話,答案竟然也是不能辦。
我先生很生氣,
銀行說,因為我們房子私下贈與過戶過,就不能辦青年首購,叫我們自己去問政府;
而且就算可以辦,因為我們私下贈與,銀行要跟我先生重談貸款合約才可以。
因為我先生的抵押品是整棟房子,現在變成只有一半,所以沒有當初的價值。(<<<我不知道這句話是故意刁難還是真的???)
但重談合約利率一定會比較高。
簡單來說就是別想辦了...
一再被銀行刁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ˊˋ
有人能給我點建議嗎?
我到底要怎樣才能辦到前兩年免利息的優惠?這個優惠如果再沒辦到,我先生會對我媽當初的堅持更氣>"<
那家銀行當初是建商找來的5家房貸銀行中的一家。
ps.那間銀行是中XXX商銀
所以目前名下無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