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證件問題 (身份證,私章,戶口名簿) ?

請問各位前輩
我一位隔壁的鄰居,他把他自己的 身份證,私章,戶口名簿
這三樣東西交給了他的弟弟,而我這位鄰居他擁有一些不動產 土地和房子 在自己名下

想請教:

1. 若有這三樣東西,是否可以辦理不動產轉移,如過戶 房子、土地?
2. 若有這三樣東西,可以去借錢,讓我鄰居背上債務?
3. 印鑑證明是否可以經由他人代辦? 還是一定要親自前往申請?
4. 若有以上情形發生,而本人不清楚有這些事情,是否可以經由何種管道去查詢得知呢?

請各位不吝息分享經驗 謝謝 ~
對於印鑑證明申請第1次申請一定要本人親自辦理,
但事後,戶政事務所已經有印鑑資料,就可委託辦理
印鑑證明書

廖銘瑋 wrote:
對於印鑑證明申請第1...(恕刪)



也就說
1. 若是那顆私章不是印鑑章,就無法申請印鑑證明
2. 若以那顆私章想要新辦 或是 更改原印鑑證明,則一定需要本人親自到場

總結,若以此身份證,私章(非本人申請印鑑章),戶口名簿 是無法辦理不動產過戶的!

以上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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