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我一位隔壁的鄰居,他把他自己的 身份證,私章,戶口名簿這三樣東西交給了他的弟弟,而我這位鄰居他擁有一些不動產 土地和房子 在自己名下想請教:1. 若有這三樣東西,是否可以辦理不動產轉移,如過戶 房子、土地?2. 若有這三樣東西,可以去借錢,讓我鄰居背上債務?3. 印鑑證明是否可以經由他人代辦? 還是一定要親自前往申請?4. 若有以上情形發生,而本人不清楚有這些事情,是否可以經由何種管道去查詢得知呢?請各位不吝息分享經驗 謝謝 ~
廖銘瑋 wrote:對於印鑑證明申請第1...(恕刪) 也就說1. 若是那顆私章不是印鑑章,就無法申請印鑑證明2. 若以那顆私章想要新辦 或是 更改原印鑑證明,則一定需要本人親自到場總結,若以此身份證,私章(非本人申請印鑑章),戶口名簿 是無法辦理不動產過戶的!以上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