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間房子,前提是已經有人簽約,但對方有信貸.自備款不足,銀行不願意貸那們多(我會知道是因為屋主是房仲,對方由他同事服務),我表達有意願購買,但是屋主問過店長要我先下斡旋金,給對方24小時籌錢(當初對方請代書送件銀行,若貸款成數不足要自己補足,否則算違約),再加上對方當初沒有設定第一順位,
1.我有先跟屋主要地號建號,明天自行先跟往來銀行評估可貸款多少,我自備款有3成2.房仲這樣要求對嗎?還是我要等他們的合約解決在下斡旋再介入
3.我看過很多文章,代書對於要在合約書上備註若貸款成數未達幾成則本合約取消,訂金可退還條文,認為對賣方不利,也不會主動告知買方,這是買方可以要求的條件嗎?
然後仲介跟你講的已簽約價格,你若自己做完功課後,價格是合理的,原本已經成交的價格是多少,很重要嗎?但若仲介說的原本已成交價格是偏高,那當然若前一份合約已失效,樓主可評估後出你認為合理的價格
如果仲介講的已成交價格是合理的價格,若像某位所說的,出那個價格的七折,屋主要嘛腦袋有問題,不然就是缺錢缺到爆,不然屋主會賣真的是見鬼了,或者樓主上輩子燒好香,出七折就算了,還建議斡旋後只加5萬,如果房子是1000萬左右的價格,出七折已經低300萬了,加5萬,這有意義嗎?
mmnnl1234 wrote:
我看中一間房子,前提...(恕刪)
1.先把他冰起來 這筆交易都不要理他 過幾天他就告訴你 簽約那個 已經破局了 現在換你了...
2.謄本看過了嘛? 有注意看過是不是投資宅了嘛?
屋主是房仲要看一下產權喔. 謄本上面 所有權部 的日期 是不是最近這幾年呢???
3.他要求你下斡旋 只是想確定你是不是買家 如果他這間真的有人跟他簽約 建議你就用1.對付他
4.合約怎麼打 兩造高興就好了 你當然可以寫 貸不下來 本約無效 只是你可能連約都簽不成 :)
買跟賣 其實是相對平等的 只是現在氛圍是買方市場(我覺得啦^^) 不要被他主導了..
5.我漫同意7樓說的 不要再議他嘴巴裡說的那個 上一個簽約價 因為那個是真是假都與你無關
你就是堅持自己出的價格就好,他會告訴你:上一個出100才好不容易簽約 你現在出70 怎麼可能成呢?
你就拿著支票問他:如果不成 要你仲介幹什麼??你責任不是撮合價格嘛?
要拿著支票喔 不拿著 我也會覺得你是來亂的 ^^
另外 斡旋期間不要長,幾天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