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週一透過仲介看到一間房子很喜歡,想說如果買下到時就不用先租房還要搬兩次家,
因此跟仲介表明是因為工作關係11月底要搬回台南,並且買房是不想搬兩次家,
台中房子要先交屋才有資金,而且今晚就要回台中了,
也許是因為這樣,仲介就直接跟我說屋主賣很便宜並大概說了個價錢,
而且還說有人出斡旋了,是因為資金問題所以沒買之類的話術....

晚上,決定與先生在去看環境,如果可以就買下,
因此打給仲介要求再帶看一次並且請他拿產權說明書及現況說明書來看,
仲介直接在電話裡說了個價格,並說如果接受這價格直接帶錢來寫定金收據,
說這屋子很多人喜歡,如果下斡旋一定來不及買到,(會這麼說可能是因為我們當晚要回台中)
看房子時他還拿出一張斡旋書,證明有人已經出到我們要買的價格只是因為資金沒買成,
接著我們跟他要說明書,看到房屋及土地權狀影本時,他才說屋主把權狀正本弄丟了,

現在的影本是以前影印的(但紙張看來很新),但已有申請補發,正本大概12月初會出來,
當時有擔心的詢問仲介不會有問題嗎??仲介說有謄本可以看屋主有沒有去貸款之類要我們安心,
如果擔心,可以每三天調一次謄本出來給我們看,而且有申請書可以証明之類的,
但仲介沒提到沒權狀正本會影響交屋時間,我們也沒想到這點,於是跟仲介以六萬元簽了定金收據,
並且請仲介跟屋主說我們要借屋裝修,但沒要動工只是要先搬東西進來,
不然台中房子無法交屋資金會有問題,仲介說他會溝通...
結果,之後仲介說屋主很不願意借屋裝修,怕後續會有問題,
於是我要求仲介幫忙再溝通,並且說因為屋主沒權狀正本也影響到交屋時間,
最後,仲介說屋主的條件是我們可以先搬進去,但必須簽下切結書提前過戶,
並且在台中房子交屋拿到錢後馬上匯款過去,也約定周六簽約
仔細想想,現在買這房子好像偏離我不想搬兩次家的本意越來越遠,
而且,現在知道的人都罵我笨蛋,說沒權狀正本的房子也敢買,
並分析很多後續可能造成的風險及危險性,雖說我有反駁有謄本可以看,
但長輩說如果屋主拿正本去非法公司抵押借貸,這個查的到嗎?

另外有經常買賣屋子的朋友說,正常情況下,簽約時都要有權狀正本,沒有正本代書敢收嗎?
有問題代書要付法律責任的,這樣週六怎麼簽約??

長輩希望無論買不買這房子,都應該等到屋主權狀正本出來再買及簽約,所以應該把錢先拿回來,
請教各位大大,這種情況下我有機會可以先跟仲介討回六萬塊的定金嗎?

在屋主沒權狀正本的情況下,我能跟他簽約嗎?
很怕這約簽下去,到時損失的就不只六萬元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