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沒權狀正本可以簽約嗎? 可以要求退定金嗎?

因為換工作的關係,最近賣掉台中房子準備12月初回台南工作,
結果週一透過仲介看到一間房子很喜歡,想說如果買下到時就不用先租房還要搬兩次家,
因此跟仲介表明是因為工作關係11月底要搬回台南,並且買房是不想搬兩次家,
台中房子要先交屋才有資金,而且今晚就要回台中了,
也許是因為這樣,仲介就直接跟我說屋主賣很便宜並大概說了個價錢,
而且還說有人出斡旋了,是因為資金問題所以沒買之類的話術....

晚上,決定與先生在去看環境,如果可以就買下,
因此打給仲介要求再帶看一次並且請他拿產權說明書及現況說明書來看,
仲介直接在電話裡說了個價格,並說如果接受這價格直接帶錢來寫定金收據,
說這屋子很多人喜歡,如果下斡旋一定來不及買到,(會這麼說可能是因為我們當晚要回台中)

看房子時他還拿出一張斡旋書,證明有人已經出到我們要買的價格只是因為資金沒買成,
接著我們跟他要說明書,看到房屋及土地權狀影本時,他才說屋主把權狀正本弄丟了,
現在的影本是以前影印的(但紙張看來很新),但已有申請補發,正本大概12月初會出來,
當時有擔心的詢問仲介不會有問題嗎??仲介說有謄本可以看屋主有沒有去貸款之類要我們安心,
如果擔心,可以每三天調一次謄本出來給我們看,而且有申請書可以証明之類的,
但仲介沒提到沒權狀正本會影響交屋時間,我們也沒想到這點,於是跟仲介以六萬元簽了定金收據,
並且請仲介跟屋主說我們要借屋裝修,但沒要動工只是要先搬東西進來,
不然台中房子無法交屋資金會有問題,仲介說他會溝通...

結果,之後仲介說屋主很不願意借屋裝修,怕後續會有問題,
於是我要求仲介幫忙再溝通,並且說因為屋主沒權狀正本也影響到交屋時間,
最後,仲介說屋主的條件是我們可以先搬進去,但必須簽下切結書提前過戶,
並且在台中房子交屋拿到錢後馬上匯款過去,也約定周六簽約

仔細想想,現在買這房子好像偏離我不想搬兩次家的本意越來越遠,
而且,現在知道的人都罵我笨蛋,說沒權狀正本的房子也敢買,
並分析很多後續可能造成的風險及危險性,雖說我有反駁有謄本可以看,
但長輩說如果屋主拿正本去非法公司抵押借貸,這個查的到嗎?

另外有經常買賣屋子的朋友說,正常情況下,簽約時都要有權狀正本,沒有正本代書敢收嗎?
有問題代書要付法律責任的,這樣週六怎麼簽約??

長輩希望無論買不買這房子,都應該等到屋主權狀正本出來再買及簽約,所以應該把錢先拿回來,
請教各位大大,這種情況下我有機會可以先跟仲介討回六萬塊的定金嗎?
在屋主沒權狀正本的情況下,我能跟他簽約嗎?
很怕這約簽下去,到時損失的就不只六萬元啦~~
文章關鍵字
狗屁....所有權人申請建築圖資料跟所有權人清冊三天內就出來了...。但是一般人也都是拿影本。
地籍謄本也可以查建物所有權人(10分鐘內,地政事務所)。
權狀正本其實不重要,
重點在於謄本上的所有權人是不是他。

當你把權狀正本搞丟了,去政府單位申請,
政府怎麼知道這間房子是不是你的?
看的就是謄本上的資料,依照上面的資料,印所有權狀給你。

簡單的說,謄本 > 所有權狀,
不然偽造文書,弄個假權狀,就可以弄到一間房子,
那不是太容易了?

至於你說的沒權狀正本可以簽約嗎? 可以要求退定金嗎?
我不知道~~
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155條規定,

由登記名義人敘明其滅失之原因,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經登記機關公告三十日,並通知登記名義人,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後,就會補發權狀。

結論是補發權狀一個月~
但是以上的手法都是仲介常用的,
沒成交 哪來獎金~
前面都是高手,權狀遺失只要去地政單位補發即可
,這麼簡單屋主卻拿不出來???
而且屋主要賣房子不是1~2天才決定,都要交屋才想到要補辦!!
難道房仲之前沒跟他講?

假設:如果屋主拿去借貸,押"借據"和"權狀正本"後
,再去地政單位補發,就會犯"使公路人員登載不實"罪
,所以屋主假設拿不出來,你過戶後你就不能也補辦!!

擁有"權狀正本"未必重要!但若是屋主拿"權狀正本"抵押或保證
債務是要找這房子的主人!!
"權狀正本"不重要? ---> 你別傻了!

我建議你去找2~3家代書詢問比較安心(別問仲介!)

還有你是否可以考慮等屋主辦好權狀正本後,再簽約過戶!!



要求仲介作履約保證,先前的6萬元進履保專戶,以後的款項均進履保專戶,房屋正式過戶後再簽同意書讓履保公司將資金放行,這樣如果過程有任何問題,錢都還在專戶內,不會被挪用。仲介或屋主如果嫌麻煩,這個房子放棄。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請要求仲介要用「履約保証」,費用是「萬分之六」…我買300萬的房子,約付了1000元左右的履約金。
基本上賣方也是要付相同的錢。(如果你的賣方不想付,我建議你可以幫他付來保障自己。)


簽約當天請記得跟代書要他的名片(可以知道他是誰?方便連絡問事情)…

簽約時可以多問代書,何時付多少款項,何時交屋?

引述網路上的文章:

目前買賣付款方式大體上分為四個階段,即簽約、用印(備證)、完稅、尾款。各階段之付款成數依雙方要求而有不同,通常約定為10%、10%、10%、70%

謝謝以上幾位大大的回應,關於履約保證我有跟仲介詢問,他說簽約時會辦履約,
所以只要我提到擔心權狀,他一直跟我說我不會有甚麼損失,到時真的有問題頂多錢還我們,
但是我就是怕發生樓上大大說的,屋主拿正本去借貸,最後債務歸咎到我們身上
就算最後他拿出重新申請的正本過戶,我住在裡面也會擔心會不會有天來個黑衣人拿著權狀跟我要錢

晚上仲介還打電話來說,簽約那天依照正常條約要跟我拿2%服務費,還很有義氣的說如果有困難他可以理解可以晚各一兩天再給,我真的很想跟他說,我權狀正本都還沒看到後面會發生甚麼都不清楚,你就要跟我拿服務費....

雖然各位大大認為我用履約保證不會因此有損失,但,我是真的不想搬兩次家才買這房的,
結果現在如果等正本出來才簽約,我勢必要租房子了,明明就付了錢買房卻要在外租房子
如果他們願意把錢還我,至少我還有機會看看能不能買到下一間有緣的房子搬進去,
而不是一直等等等等等.....
仲介帶來的說明書裡面,是有房屋謄本的,所有權人也是屋主的名字沒錯,
當初也是因為確認過想說沒問題才簽名,壓根沒想過權狀正本如果被屋主拿去借貸會有啥後果,
更沒想到沒權狀正本會影響到交屋時間這麼多

更好笑的是,仲介晚上打來說屋主可能不是弄丟權狀,可能只是因為搬家不知道塞到哪邊去,
我問說那影本怎麼還會在??
仲介說,屋主是銀行行員想說影本放在辦公室裡面比較安全,屋主說當初把正本一起放在辦公室就好了,
有誰會把影本放24小時有人巡邏的銀行裡面,卻把正本放在家裡阿
找銀行簽價金信託或是房仲業大品牌的履約保證
這樣對於買賣件才有安全
手續費的話 價金信託比較便宜 可是他不能催收
履約保證就沒這個約束
fabegogo wrote:
因為換工作的關係,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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