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購入某三房建案..其中有個超過20坪的超大露臺.是屬於我約定專用的.我知道沒有經過管委會同意是不能"蓋"任何東西上去但是我可以"放"東西上去嗎???例如大型遮陽傘...或是曬衣竿..曬衣架之類的東西上去..不用的時候可以收起來...因為尚未交屋..也還沒有管委會..所以也問不到..想問問看版上是否有類似的使用經驗...
ilove2nd wrote:目前已購入某三房建案...(恕刪) 民法規定.....不動產就是 土地 及其 定著物!違建.....就是只針對不動產!出罪者........舉重以明輕只要是可以動的 大洋傘 曬衣架 兒童玩樂之塑膠游泳池露營帳篷甚至是 可移動之貨櫃屋 小木屋只要 不是堆垃圾 堆資源回收 放棺材 養雞養鴨 發生惡臭或有礙觀瞻造成鄰居困擾都可以!
種植物 擺桌椅,大晒衣場,可以移動的應該就沒問題如果是固定型的遮陽頂就不行,我的社區遇過有人想偷渡遮陽頂....失敗擺貨櫃屋的話....很明顯挑戰"可移動"這定義極限....但應該是不會有人這樣做吧,因為這和違建差不多,樓板這樣搞不知道安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