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要算進售價不公不義?

這問題很多買房的想到都義憤填膺,
其實我也希望建商能實坪計價.

就像我買個32G的隨身碟,
為什麼使用容量只有28G,
別跟我扯什麼格式系統也要占空間,那些格式系統我又不能存東西.

各位希望隨身碟也依實際使用空間計價嗎?這樣會不會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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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義,你就不要買啊.

賓士賣300萬我也覺得不公不義,所以我就不買.
呃⋯

現在是變月經文了嗎⋯⋯

不是前陣子討論串

大家戰得很熱鬧

然後⋯

法規沒改下

上來取取暖

下去後還是默默去買房

呵呵⋯⋯

會不會發文出給立委諸公比較有用
隨身碟還好,手機的記憶容量跟標示的相比縮水更多,不公不義!
隨身碟那個問題非常簡單,包裝上的容量是10的幾次方,但是實際容量是要用2的幾次方去算,中間的誤差值就是你看到的誤差值
南向買透天就解決啦。

不灌公設?這裡中古大樓還塞花台?
雨遮有多大放多大,柱子有多粗蓋多粗,公設就低啦?

隨身碟幾百塊隨便啦。
它剛出我買創見64mb跟256mb 3000多還4000多?
以前黑白翻譯機+記憶卡8mb 9000多。
一塊建地從無到有,所有的建設都必須由購屋者出錢,之後產權才能轉移到購屋者的名下。
如果交屋後,公設的產權由其他非購屋者所持有,那不論是點交、點交後的使用、維護,乃至於爾後產權轉移都會有權責問題。
使用者付費,看不出何來不公不義?真正有問題的是房價的高不可攀(對比薪資)吧!
公設當然是使用者付費,但應該是要說公設的錢應該直接加在實坪裡面,例如我買室內三十坪,現在會寫共四十坪,一坪三十萬。我覺得應該直接就寫三十坪一坪四十萬。這樣清清楚楚,也不會被灌水。

IIIIIIIIIIIIIII wrote:
這問題很多買房的想到...(恕刪)


我也覺得算的太誇張了
看得到吃不到還得付錢
像是魔術胸罩
還像合法的詐騙集團
所以我都自己蓋.....
IIIIIIIIIIIIIII wrote:
這問題很多買房的想到都義憤填膺,
其實我也希望建商能實坪計價.

就像我買個32G的隨身碟,
為什麼使用容量只有28G,
別跟我扯什麼格式系統也要占空間,那些格式系統我又不能存東西.

各位希望隨身碟也依實際使用空間計價嗎?這樣會不會比較便宜?



你拿硬碟容量當比喻,還說錯原因… 你可能連1024是什麼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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